踹电梯门一脚踏空,玩命别拉他人垫背
作者:张洪泉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年底了,喝酒少不了,但喝高了,麻烦也就来了。昨天凌晨,杭州的小杨喝高了,看电梯门没开,他直接上脚踢,结果门是开了,电梯轿厢却没来,小杨直接从4楼掉到1楼。万幸的是,他仅仅左腿骨折。(钱江晚报2月4日)
以前看到人在电梯里坠落事件,每次都挺同情受害者,呼吁加大电梯监管。而此次看完新闻,非但不同情,而且一股怒火油然而生。自作孽不可活,大过年的,自己不想活就算了,别拉其他人垫背。
看完这段事情,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庆幸。庆幸小杨只是左腿骨折,而且当时他将电梯踹坏后,自己马上尝到了恶果,一是通过事故教育了当事人,二是如果这个人扭头走了,其他人进电梯也会出问题。发现电梯被踹坏有了故障,及时报警,最终避免了更多人收到伤害,这是最值得庆幸的。
稍微清醒的小杨这样解释:“我当时踹了门一脚,结果电梯门开了一点,我以为是电梯到了,走进去没想到踩空了。电梯门质量太差,我也没有用劲啊。”自己本身做了错事,本来该承认错误,及时赔偿,但小杨非但不思悔改,还百般找借口推脱责任。如果认识不到错误,即便是防盗门也会被打破的。
并不是所有毁坏公共设施的人都会马上得报应。值得注意的是,现在社会有那么一部分人,喝点酒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热衷酒后聚众斗殴,喜欢耍酒疯伤人毁物品,缺乏公德心和担当,令人鄙视。建议市民发现有破坏公共设施的丑恶现象,及时报警,最好再能用手机取点证。
电梯是很多高层楼房必备的设备,一旦损坏,不仅造成高层住户上下不方便,更潜在着诸多危险。即便不人为破坏,每年都有多起因为电梯故障致人死亡的案例,给家庭和社会造成诸多的不稳定因素。电梯属于公共设施,故意破坏电梯,危害的是不确定人员的安全,涉嫌触及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于故意破坏电梯,警方应该依法严惩,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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