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泉:出租车春节涨价何时不违规?
春节假期结束,空寂多日的成都也逐渐恢复往日的人气,客运站、火车站、机场、各大景点纷纷迎来客流高峰。但随着客流增多,一些出租车也开始坐地起价,不仅不按章打表实行“一口价”,价格还“宰你没商量”。近两日,成都商报就此接到多起市民投诉,称在火车站等地遭遇霸王“春的(指出租车春节期间议价乱收费现象)”。(成都商报2月3日)
春节出租车议价乱收费,可谓是老生常谈。作为乘客乘出租,就应该做好多掏腰包的思想准备。出租车议价乱收费,可谓是违规且合法,这个法就是《劳动法》。现在需要期待的是,出租车春节涨价应该合法化,不再违规。
按照目前的对出租车的管理,无论什么时间,只要不打表,不按要求走路线,乘客要却不给发票,都是一种违规的行为。只要游客持之有据,拿着有效证据到职能部门举报,职能部门就必须依规进行处罚。从以往的案例看,大凡有效举报,出租车议价、涨价都会受到惩处。
按《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凡在放假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事实上,出租车根本就无法进行调休,按法律讲,出租车司机在节假日期间,就应该有双倍或者三倍的收入。
从《劳动法》节假日期间,凡加班的劳动者都应该得到双倍或者三倍的收入,但是长时间来,无论休息日,还是节日,出租车司机都没有受到《劳动法》的此项保护。将出租车司机节假日的收入按法律规定提升,一方面是维护出租车司机的权益,一方面也是维护《劳动法》的尊严,切实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事实上,春节期间出行车辆增加,来往人数拥挤,再加上经常会有雨雪天气,出租车开车的风险增大,司机个人安全受到较大影响。维护乘客权益是大,但出租车司机的权益也不小,期待出租车节假日涨价能成为常态,能够合法合规,不再成为媒体百姓的茶余饭后的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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