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宏:私家车变身网约车不能少了约束
作者:周志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非常感谢贵院对公司业务的支持以及专业的建议。”近日,嘀嗒、滴滴、花小猪等网约车公司纷纷对通州法院兴仁法庭提出的司法建议积极回函,表示将高度重视法院的司法建议,努力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江海晚报1月3日)
现如今,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习惯线上约车的群体在不断增加。手机打车不仅比传统打车优惠,而且也更加的方便快捷。网约车已经成为一种潮流。值得关注的是,现实生活中,不少私家车“摇身一变”也成了网约车。而这类网约车有的在有意无意之间逃离约束,惹出不少麻烦。
在上述案件中,车主张某虽有正常工作,但在滴滴、嘀嗒、花小猪等多个平台注册成为网约车驾驶员,并于保险期间内在周末、节假日等非工作日或工作日下班后及凌晨承接大量网约车和顺风车订单。且多数订单出行地点并非其居住地或工作地,明显具有营运性质,保险公司有权在商业险范围内免于赔付。近日,正在执行网约车订单的张某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由于张某改变了车辆使用性质,导致发生事故后无法适用商业险替代赔付,最终需自行承担超出交强险的巨额赔偿责任。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伤者19万余元,张某赔偿伤者100余万元。
张某将私家车改成网约车,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导致了发生事故后无法适用商业险替代赔付,最终需自行承担超出交强险的巨额赔偿责任。教训极其惨重而深刻。
私家车变身网约车不能少了约束。私家车改成网约车,在履行必需手续、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开车、安全开车的同时,必须事先将保险等相关规定弄明白,能改则改,该怎么改才能怎么改,而不是想改就改、想怎么改就怎么改。随心所欲、任性而为,必定得付出代价。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以这起案件为鉴,网约车平台在强化法律宣传的同时,必须强化对网约私家车平台的监管,强化保险保障措施。同时,对有关方面该约束的必须依法约束,该作风险提示的要作风险提示,以免类似悲剧再度发生,努力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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