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宏:别被“物业直租”的噱头耍了
作者:周志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物业直租”“没有任何中介”“不是中介”……市场上,总能见到类似承诺的租房广告,让消费者心动。记者调查发现,“物业直租”已成为一些中介宣传的一种噱头或者打出的幌子。对于真假难辨的“物业直租”,消费者要格外注意租房合同内容及背后可能的风险。(北京日报客户端1月9日)
现实生活中,租房市场比较“火爆”,市场上也有“物业直租”的房源。不过,的确有业主将房屋交给小区物业公司管理出租。消费者之所以愿意选择“物业直租”,一方面,是因为物业对业主房源相对了解,服务保障较为靠谱;一方面是可以省了中介费。
然而,调查发现,有的“物业直租”广告确实不那么靠谱。比如:一则“直租”广告“声明:没有任何中介,不是中介,物业直租”;比如,另一则“直租”广告表示,房屋包物业取暖。有关人员在带领消费者看房时表示,可以押一付一,签署合同是个人跟“值班室签”。当场联系该公寓现场墙壁上留下的管家,对方表示,这些发布招租信息的人是中介,“他们总冒充自己是房东,都是中介。”
据了解,这样的情况竟不是个例。某小区一直是租房热门,网络上不乏该小区“物业直租”的房源。该小区物业客服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不参与这事儿”。小区物业公司的日常服务中,并没有出租房屋这一项。这便是“佐证”。
需要租户谨慎的是,一些中介拿着“物业直租”概念玩营销噱头、打擦边球,使障眼法,背后通常存在批量拿房的操作手段。尽管多家“物业直租”中介表示,不向租户收取中介费,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细节还是存在一定风险的。
众所周知,合同承租方(乙方)部分需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紧急联系人及其电话、户籍、从事行业、单位名称及地址等信息,但在出租方(甲方)部分,则只有姓名及电话号码。有知名房产中介公司从业十年的租赁人员表示,如果合同只有对方的姓名和电话,显然是不利于消费者的。为了保障好消费者自身利益,在租赁房屋时,消费者最好要求对方提供一些证件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或者相关的购房协议,都能起到核查兜底的作用。
别被“物业直租”的噱头耍了。现实中,打着“物业直租”幌子的机构和个人,如果没有向租户收取中介费,那么其盈利点往往是“吃”房租差价或者利用空置期盈利。这是业主和租户都需要了解和留神的。
如果一些公司或机构所掌握的出租房源中,不涉及物业管理的部分,或者只是部分涉及,就打着‘物业直租’的旗号,那显然就是一种误导。这种诱使他人相信且造成混淆的宣传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一方面,消费者须慎之又慎,不能被误导;一方面,相关职能部门对玩噱头,打着“物业直租”幌子误导甚至是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不能听之任之、放任不管,必须及时出手、依法处置,让“物业直租”无所遁形。
其实,租房还是最好选择市场主要的大平台靠谱。对于不是真正“物业直租”的房子,消费者切记别一次交太多房租,以免出现对方“跑路”等被动损失。在核实相关证件资料等基础上,消费者要仔细阅读租赁合同,尤其是违约条件部分的内容,严防隐形条款。一旦出现退押金难或者其他侵害权益的行为,要勇于为自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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