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宏:向茶叶过度包装说“不”
作者:周志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2023年4月至6月,广陵区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督抽查中,先后三次发现广陵区一商家于不同时间生产经营的碧螺春、金骏眉两款茶叶包装空隙率超标。2023年10月7日,广陵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商家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扬州日报1月22日)
这一案件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典型案例,并被列入第五届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执法协作会议案例汇编。
茶叶,是日常消费的重要一环,然而,在现实中,一些茶产品销售商家为了获得更多利润,往往会在茶叶包装上动歪脑筋,由此产生茶叶的过度包装。
向茶叶过度包装坚决说“不”。包装层数过多、包装空隙过大、包装成本过高等均属于包装过度行为,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的规定。茶叶过度包装,既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也损害了消费者、企业自身和社会利益,不符合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节约型社会等要求,有的甚至“助推”腐败,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
为严厉打击茶叶过度包装违法行为、遏制茶叶过度包装现象,2023年3月,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紧盯生产销售环节过度包装治理和强化过度包装治理行政指导;每季度开展茶叶、化妆品、保健食品等食品、化妆品包装监督检查,在2023年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中,该市聚焦节令礼盒装茶叶产品,对生产、批发、零售各环节,全链条式开展市、县两级执法联动,共检查茶叶生产销售单位640家,责令改正5家,对其中3家拒不改正的行为立案查处,罚没0.74万元。与此同时,还加强了对生产销售单位的事前事中事后行政指导,这些做法和经验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向茶叶过度包装坚决说“不”,生产经营者应始终践行简约适度和绿色健康生产经营理念,在生产、销售等各环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职能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管和执法,严厉打击茶叶过度包装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商品过度包装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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