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宏:骑行电动车何时不再“任性”
作者:周志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日前,江苏省扬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发布两起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的原因均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陋习有关。(扬州日报9月24日)
现实生活中,部分非机动车驾驶人存有“汽车该让我,撞我你负责”的错误想法,进而出现乱穿马路、闯红灯、随意变道等交通陋习,引发了不小的安全问题。
前不久的一天下午6点左右,邵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着妻子由南向北行驶,骑行在三车道的中间车道内,行驶至233国道1515公里900米时,后方同向行驶的马某某驾驶重型货车在超车的时候发生了意外,重型货车尾部与邵某发生了碰撞。邵某和妻子与重型货车发生碰撞后,又撞上了停在路边的林某某驾驶的重型货车。邵某和妻子均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发生后,马某某未能及时察觉,驶离现场。民警接到群众报警赶赴现场。经现场调查取证,这起事故的发生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邵某的交通陋习有很大关系。警方最终认定,邵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马某某及林某某负次要责任。
殊不知,非机动车不靠右侧道路行驶或者随意变道,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即使是轻轻地一压、一碾、一撞、一挤,小小的电动自行车也都无法承受,更容易造成严重的人身伤亡事故。
还有一起事故发生在一个多月前。范大爷骑着电动自行车搭载妻子由南向北行驶至某电动车专卖店门前,被附近办喜宴的居民家的歌声所吸引。此时吴某某驾驶普通小型客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此,试图将车停在电动自行车专卖店门前,为了避让驶出的另一辆汽车,吴某某由东向西倒车。一旁的范大爷没有注意到有车辆倒车,被撞倒在地,由于范大爷和妻子均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后座上的妻子余某某头部着地,送医后不幸身亡。令人痛心疾首的是,这起事故原本可以避免,但由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心不在焉,导致未能及时注意到前方有车辆倒车。
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与日俱增,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在这些事故中,大多电动车驾驶人骑行时存在不戴安全头盔、违规上机动车道、逆行、违规载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有关。委实不容小觑。
违规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等等等等,骑行电动车何时不再“任性”?!
骑行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不容小觑。据介绍,电动自行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由于速度惯性大,车辆保护措施不足,驾乘人员头部受到直接撞击和跌落撞击的概率非常大,这也是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驾驶人死亡率、致残率高的主要原因。另外,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会增加车辆负荷使车辆惯性增大,且会改变车辆重心、延长车辆制动距离,一旦遇到紧急情况,不能在安全距离内刹住车辆。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时,会增加骑行操控难度,甚至出现前轮翘起、转弯困难等险情,增加了安全隐患。
有鉴于此,公安交警部门必须加大查处力度,防微杜渐;尤其是,驾乘电动自行车时,不能任性。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坚决摒弃闯红灯、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违规载人等交通陋习,如此,方能远离骑行电动车制造的种种危险和可能引发的各类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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