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芝:但愿每天都是“3·15”
作者:郑文芝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踏着全国两会的欢快脚步,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又到来了。每每这一天,各地的工商、质监、消协等部门都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集中为消费者维权,也的确解决了不少消费者平日积压已久的维权难题。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也摇旗呐喊,有组织专题晚会的,有进行现场采访的,也有秘密追踪报道的,还有开通打假专线的,更有大胆揭露黑幕的……那轰轰烈烈的声势,沸沸扬扬的场景,好像众多的“假冒伪劣”商品和欺客宰客的服务从此就要销声匿迹了一样。
而令人遗憾的是,“3.15”一过,一切似乎又恢复成了原样。而一年365天,老百姓的消费每天都在进行,涉及消费维权的事项每天都有可能发生,购车遭遇霸王条款、购房遇到消费陷阱以及网上行骗、虚假广告、天价餐饮……各种欺诈让人防不胜防,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利益。因此,广大消费者时常呼吁:一年不能只有一个“3·15”,但愿天天都是“3·15”。
不过说实话,要说一年只有一个“3·15”,也确实冤枉了相关的主管部门。每年一进入3月门甚至一过春节,各有关职能部门就开始了维权的宣传和维权的号召,一直到“3·15”之后,因为“惯性”的力量仍是“热度不减”,最低也会坚持到3月底。而在这一个月甚至更长一些的时间内,不论大小商家,都会真正遵循“顾客就是上帝” 的宗旨,消费者也可以放心的去购买自己需要的任何东西,不必担心商家的欺诈、质量不过关等问题。然而一个月的“热闹”之后,又会陆续出现假冒伪劣、欺客宰客等现象了,而消费者此时的维权也显得不那么“容易”和“顺畅”了,有些耽误不起时间和精力的消费者只好“自认倒霉”了。
当然,我们应该看到,近年来随着相关职能部门对市场查处力度的加大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正在发生可喜的变化。但我们还应该看到,消费者的权益问题倘若得不到及时的妥善处理,不仅会损害群众的利益,也将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因此,相关的监管部门和执法人员应不断提高监管和执法能力,坚决规避“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惰性行为,建立完善“月月有主题、周周有检查、天天有执法、时时有监管”的长效机制,随时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和欺客宰客的经营行为,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形成对违法行为的强大威慑,从而使一年365天变成天天都是“3·15”。如此这般,假冒伪劣产品恐怕就不会如此的泛滥,欺客宰客的事情恐怕也不会如此的猖獗。
由此我们可以说,设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意义,绝不在于“3·15”这一天为消费者维了多少权、解决了多少问题,而应该在于全力促进相关制度的完善,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和欺客宰客现象的发生,为消费者营造规范、诚信、安全的消费环境。这无疑有赖于工商、质监等相关的执法部门以天天都是“3·15”的理念,加大打击力度,真正使假冒伪劣产品没有藏身之地,使各类商业服务企业不想、不愿也不敢欺客宰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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