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山:女警持高跟打保安,凶狠用错了对象
作者:隔山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4月7日晚,多名网友爆料称,福建漳浦县一名女警酒后与小区保安争执,随后用高跟鞋将保安头敲破。8日,漳浦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证实,打人者确系漳浦县公安局女民警,目前已被停职接受纪检部门调查。(4月8日澎湃网)
作为一名女警察,就因几句争执就用高跟鞋敲破保安头,这确实让人难以理喻。对群众下手如此之狠,该女警是不是把嫉恶如仇用错了对象?
爱恨不分有损警察形象。警察有一项重要的职责就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由此而言,警察本应是群众的“守护神”,犯罪分子的“克星”。而该女警却把人民警察面对犯罪分子的那种嫉恶如仇,用到一个普通保安身上,这样的行为如何得到群众的认可,赢得群众的尊重?虽然有保安态度恶劣的说法,但这也不能成为女警持高跟打保安的正当理由,正所谓是女警打破保安头,打了警民鱼水情,破了警察为民形象。
知法犯法有损法律威严。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是人民警察的首位职责,就此而言,人民警察不仅必须知法、懂法,还要守法、护法。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无警察、或普通百姓之分。人们或许要问该女警察为何殴打保安,即便有保安骂人在先的说法,但从危害角度来讲,保安的争执或骂顶多受到道德层面的谴责,还未对社会造成危害,还难以从法的角度去制裁,更不要说该女警察还采取暴力方式去殴打。该女警察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从被打保安身上的制服所留下的血迹完全可看出当时殴打的严重程度,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其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不仅已涉嫌违法,还有损法律的威严,因此,其被停职调查从另一面也体现了所在的公安局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依法办事的原则。
其实,不管女警察事前是否饮酒,都不能以此开销自己的行为,只会引发社会更多的质问,如果真是事前饮酒,那酒是上班期间喝的还是下班后喝的?又是和谁喝的?而对这些“酒”问题的调查会不会牵出新的问题,确实让人遐想。相信,相关部门一定会开展认真的调查,并按照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原则,对该事件作出依法公正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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