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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喜林:群众身边的小官巨贪必须零容忍

2016-10-24 19:44:25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在群众中影响最恶劣的,就是小官巨贪。而且,这些苍蝇式权力腐败分子都拥有自己圈内的权力保护伞。如果没有保护伞,他们也不敢为所欲为;而且,...

  作者:郭喜林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西安市社区居委会主任于凡利用社区拆迁改造项目为自己牟利,单笔受贿5000万,涉案总金额高达1.2亿元;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原党委书记纪海义受贿9000余万元;海淀区西北旺镇皇后店村会计陈万寿挪用资金1.19亿元;河北秦皇岛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原经理马超群,被调查时家中搜出1.2亿现金、68套房产、37公斤黄金。而且,河北一年查处“贪腐小官”6000人。(新京报10月24日)

  在群众中影响最恶劣的,就是小官巨贪。而且,这些苍蝇式权力腐败分子都拥有自己圈内的权力保护伞。如果没有保护伞,他们也不敢为所欲为;而且,尤其是隐藏在城乡结合部的村官和城市里某些公益事业单位表现得最为突出。从河北和安徽等地在反腐败中挖出的小官巨贪来看,群众对身边的权力腐败深恶痛绝,必须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实施零容忍。

  这说明,小官巨贪在基层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而绝不是绝无仅有的个例;这说明,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必须加大对基层苍蝇式腐败的查处力度,尤其是那些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的小官巨贪案件,必须引起各级地方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必须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加大查处力度。

  而且,值得注意的是,凡是群众反映强烈,而又受到某些领导干部故意庇护的苍蝇式腐败案件,往往就是小官巨贪的典型案件。对于这样的案件,不能仅仅依靠同级地方党委领导下的纪检委和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而应当由上级纪检委和检察机关直接介入查处。只有这样,才能避开权力保护伞的种种干扰;只有这样,才能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对举报人进行有效保护;只有这样,才能让小官巨贪者失去权力保护,在党纪国法面前老实交代犯罪事实;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拔起萝卜带出泥,让贪腐窝案无处藏身。

  然而,小官巨贪之所以得不到查处,是因为在某些基层党和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追究体系和运行机制没有发挥作用。而且,更为严重的是,某些基层的党政“一把手”没有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规定落实自己的监督主体责任制;而且,更为严重的是,某些基层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没有履职尽责,并且在充当不得罪人的好人。那么,在所查处的小官巨贪案件中,就必须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对监管者的失职和渎职犯罪行为实施责任追究,而且同样要实施零容忍。

  众所周知,党的十八大会议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严格自觉遵守党的八项规定,以实际行动做到了以上摔下的带头示范作用。那么,各级地方党和政府的“一把手”同样必须以上摔下。只有以身作则,不徇私情,才能把领导班子带好;只有言行一致,为人表率,才能让广大人民群众心服口服;只有党政“一把手”站得直、行得正,才能把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到位;只有党的基层组织和纪检委积极主动地履职尽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才能避免“纸上谈兵”的形式主义,才能不给权力腐败留下滋生的环境与土壤,才能让小官巨贪无处藏身,才能使权力腐败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然而,对于目前查获的小官巨贪绝不能心慈手软,必须按照党纪国法实施零容忍。而且,要对小官巨贪的保护伞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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