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卿:曝光嫖娼人员,有这个必要吗?
作者:李忠卿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黔东南凯里警方制作了一些“曝光榜”,对近期因卖淫嫖娼或赌博而被抓获的违法人员进行了公开曝光。榜上收录了10名违法人员信息,其中,对姓名、人物头像等要素作了处理,绝大部分被曝光的原因是嫖娼,少量涉赌和涉毒。除了曝光,他们均被警方给予了行政拘留4日至15日的处罚。(1月5日《贵州都市报》)
卖淫嫖娼是一种丑恶的社会现象,逾越文明与道德底线,故而一直受到警方的监控与打击,只要被举报抑或现场拿获,就会受到治安处罚,轻则受到罚款处理,重者直接被判刑入狱。
由于这种现象非常普遍,各地都或多或少存在,因而要想通过曝光形式达到警示的效果,很难如愿以偿,毕竟卖淫嫖娼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犯罪成本不是很大,不管警方如何高调宣传,涉黄人员最多只会更加隐蔽,要想彻底根绝黄赌毒,不是一两次曝光就能奏效的。
再说了,警方在曝光时采取了技术手段,姓名与头像都进行了模糊化处理,观众根本就不知道被曝光的是谁,如此遮遮掩掩,还不如不曝光,否则不仅浪费了警方的时间与金钱,也未必起到震慑作用。
而一旦公开全面曝光,又涉及到个人隐私被侵权问题,毕竟法律上没有明确此类违法行为可以这么做,其他地方也没有可资参照的先例,在社会文明日益进步的今天,我们在执法时也应坚守底线,不要动辄以这种方式随意进行曝光,否则执法者就会变成违法者,某些涉案人员就会产生“耐药性”,反正被曝光过了,再违法一次又有何妨?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
·高连奎:一战国际秩序大博弈 (2014-03-19)
·前三十年看王石柳传志 后三十年看李河君李书福 (2014-01-07)
·高连奎:亚当斯密对中国的批判不靠谱 (2013-12-23)
·“不能让金钱主导一切”——桑德尔旋风的中国意义 (2013-12-14)
·自发秩序,还是社会契约? (2013-12-03)
于治国:自我革命更显无私品格
李云勇:出台彩礼标准,法纪威严何存?
欧阳常乐:号准经济脉搏,跑出发展“加速度”
曹丹丹:年底,你防诈了吗
曲征:研究生考试不出差错,真的很难吗?
侯文学:茅台为何难戴“国酒”皇冠?
于成龙为啥被誉为清代“天下第一廉吏”
郭喜林:女方打官司清算恋爱开支值得反思
李忠卿:以罚代法就能确保电梯安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