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喜林:叫停景区玻璃景观建设是正能量
作者:郭喜林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玻璃栈道、玻璃观景平台作为新兴的旅游景点项目,也存在一定安全风险。2月15日下午,北京市旅游发展委主任宋宇在全市旅游行业安全工作大会上表示,正协同市安委会研究商讨确定景区内此类玻璃建筑的监管主体责任;在相关管理措施出台前,相关企业要停建此类旅游项目(2月16日新京报)。
我们不知道,在旅游景区悬崖峭壁上建设玻璃栈道和玻璃观景平台究竟有什么好处。但是,我们却知道在悬崖峭壁上建设玻璃栈道和观景台存在着巨大安全隐患。如果真的发生意外,遇险者连求救的机会都没有。
如果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在旅游景区建设玻璃栈道和观景台必须进行科学评估。而科学评估的目的不是为了走形式,而是为了做好人民生命安全的预防工作。但是,在湖南张家界等著名旅游景区已经纷纷建起了豪华玻璃栈道和观景平台。而且,为了扩大影响,还邀请女模特进行过炫耀。然而,即便是这样,这样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却没有引起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及时制定禁令。而是旅游主管部门我行我素,而且在全国各地存在着相互攀比和效仿的势头。如果这样的歪风邪气继续蔓延,必将给安全生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更多重大安全隐患。
但庆幸的是,北京市现在已经充分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将实施停止建设旅游景区玻璃栈道和观景平台禁令。只有这样,才是真正为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负责;只有这样,才能使安全事故防患于未然;只有这样,才能用法律和规章制度使摆阔气、比排场的相互攀比之风得到彻底遏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依法保护旅游景区的自然生态美,并依法制止人为的破坏行为。
说实话,用钢材和玻璃打造透明玻璃栈道和观景平台,无疑是在破坏旅游景区的和谐自然之美。但是,这样简单的道理却没有引起旅游主管部门的高度警觉。而且,不可思议的是,这样的破坏行为竟然获得了一路绿灯;而且,建设豪华玻璃栈道和观景台属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却从未受到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的质疑与呛声。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全国各地新闻媒体铺天盖地的报道,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都是耳聋患者和盲人?从这个问题来看,不依法履职尽责是十分严重的。如果不依法问责,安全生产大于天,“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就会成为某些地方官员的口号。
因此,笔者希望能有更多的地方向北京市学习,立即停止旅游景区玻璃栈道和观景平台建设,违者依法问责,绝不姑息。只有依法行政,才能依法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否则,就会成为党和人民的历史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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