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喜林:对“地沟油”必须依法实施零容忍
作者:郭喜林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在加强源头治理的同时,文件要求推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把“地沟油”治理作为“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加大对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4月25日新京报)
其实,说白了,“地沟油”就是酒店和饭店的特种垃圾废弃物。但是,不法分子就是通过回收和加工让“地沟油”通过非法经营渠道回到了百姓的餐桌和舌尖上。而且,给百姓舌尖上的食品安全造成了巨大隐患。因此,对于“地沟油”必须依法实施零容忍。
然而,在全国各地的不法分子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总是心存侥幸,企图逃避法律责任追究。而且,在某些地方,“地沟油”的非法制售经营活动十分猖獗,并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的非法产业链。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全国统一鉴定“地沟油”的国家检测认定标准。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某些地方的经济保护主义也成了“地沟油”的利益保护伞。所以,“地沟油”的市场流向很难依法得到彻底根治。
如果说,我国的司法原则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对于“地沟油”的整治就必须首先科学制定出“地沟油”国家检测标准。也就是说,只有通过科学检测才能让公众知道究竟什么是“地沟油”。有了权威鉴定标准,才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回收、加工和销售“地沟油”的违法行为。如果法规方面存在先天不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政法机关,就无法获得于法有据的权威打击力度;如果法规本身先天不足,百姓舌尖上的食品安全就无法得到根本保障。
因此,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加大对制售“地沟油”的打击力度。而且强调依法加快制定“地沟油”鉴定方法。这说明,相关监管职能部门在对“地沟油”的国家检测标准制定工作中相对滞后,不能满足百姓舌尖上的食品安全要求。因此,“警方当场在郑州宏大粮油商行查获箱装假冒品牌食用地沟油100余箱、散装食用地沟油30余吨,部分地沟油还被贴上某著名食用油品牌商标”。由此可见,要想依法整治“地沟油”的违法乱象,必须建立健全“地沟油”的国家鉴定标准。只有用科学检测鉴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政法机关才能做到于法有据,依法严厉打击“地沟油”的违法生产与经营行为;只有用科学检测鉴定,才能让违法者认罪伏法。然而,要想突破“地沟油”鉴定难这一世界性难题,必须依靠科学技术,必须加大对这一科技研发的资金投入。只有让科学家拥有科学研究的资金支持,才能让科学技术迅速转化为食品安全依法监管的“第一生产力”。
因此,只有让鉴定“地沟油”的国家检测标准早日问世,才能让“地沟油”早日“寿终正寝”,才能依法将“地沟油”扫进历史垃圾堆,并真正做到依法实施零容忍,并真正实现百姓舌尖上的食品安全。那么,这就需要全国上下齐心协力,坚决对“地沟油”说“不”,并将所有违法者绳之以法,绝不姑息养奸。然而,在检测标准未颁布之前,也不是绝无“上天之路”,只要通过某些关键环节的依法监管,同样可以起到依法遏制的效果,关键在于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是否能够依法履职尽责,关键在于是否能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的宗旨真正转化为每个工作人员的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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