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彦:“租购同权”立法 实现“住有所居”小康梦
作者:李俊彦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期,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如果说“购租并举”是通过租房来实现百姓安居梦的话,那么“租购同权”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就是扶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促进市民待遇均等化的一个重要举措。而搭建“租购同权”的平台,通过立法使得房东和租客处于相同的法律地位和享有同样的权利,有利于使租房切实成为实现“住有所居”的有效途径。
长期以来,我国租房市场不规范,存在“黑中介”、二房东、“霸王条款”、随意涨价、房租欺诈等乱象。即使有房可租,人们依然顾虑重重。住房租赁市场制度及市场体系不完善,已成为我国住房市场上“购租”跛行、大多数人选择买房的重要原因。
造成租房市场乱作一团的重要因素之一,是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持。自租房成为人们居住的一种选择以来,国家仅是出台了一些相关的行政性文件来强化监管,而没有从立法的层面对租房行为、义务和权益进行系统性的规范。正是由于立法的严重滞后和缺位,导致了租赁当事人的权利常常受到侵犯却得不到保护的状况。“租售同权”立法不仅契合民意期待,给人们吃了“定心丸”,而且更有利于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使租房切实成为实现“住有所居”的重要途径。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背景下,实现“住有所居”的小康梦,必须建立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制度体系。不久前,住建部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民营的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这是一个可喜的信号。而立法明确“租购同权”,则是必要的保障。合二为一,实现“住有所居”,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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