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昭慧:扫黑除恶必须深挖严惩“保护伞”
作者:许昭慧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决定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打赢内蒙古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不少黑恶势力长期盘踞一方,为实施垄断经营,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无不千方百计勾结权力,经由利益交换,形成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复杂局面。这些领域的腐败存在一日,黑恶势力便如同沃土上的野草,生生不息,难以尽除。因此,打黑除恶,必须要深挖和严惩黑势力在党政机关、司法队伍中的“保护伞”。
“保护伞”一日不除,黑恶势力便一日难绝,社会公平正义也便是纸上谈兵。当务之急,是要将打黑与反腐同步推进,作为一项常态工作、重点工作来抓。一方面,对涉黑职务犯罪案件要排除干扰和阻力,一查到底,做到除恶务尽;另一方面,加大对黑恶案件的监督,从中去深挖细查黑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徇私枉法的,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一些领导干部为了一己私利,忘记了党纪国法,忘记了党纪政纪,去充当犯罪分子的保护伞,去为一些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保驾护航”,可能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在保护了一些人的犯罪的同时,却又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送进了监狱,让自己成为人所不齿的腐败分子,接受法律的庄严审判。这也警醒各级官员,要始终坚持原则,坚守法律底线,因为不管你是谁,身处何职,只要你敢于充当“保护伞”,不顾法律底线、违背党纪和法规,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各级政法机关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 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等突出问题始终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平安和谐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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