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园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谐行
作者:路园娜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这就深刻阐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性。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没有价值内核支撑,难言良法、难图善治,而脱离了现代法治语境,心中的道德律也难以自行。对此,我们应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入到法制建设的各个领域,这是时代所需,是大势所趋。
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于个人而言应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于社会于国家而言更是依法治国的鲜活力量。推动其落细落小落实,使其从脑中的观念、心中的价值变成法治的依据、行动的遵循,就在昨天发生这样一则新闻,护士救人两度“反转”,一段唐山女护士路边抢救倒地男子的视频引发热议。从点赞到质疑再到澄清误会,这名护士的经历仿佛是坐上了“过山车”;当遇到老人摔倒扶不扶,曾一度变成“两难”等等诸如此类事件还与很多,法律若不保障见义勇为,那么世人推崇的“友善”就会大打折扣。。要想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秉承为成全国各族人民在价值观念上的“最大公约数”, 就要将“公正”视为社会基石,将它的实现贯彻到市场竞争、教育考试和司法审判等各个领域,如此社会才能良性发展。
法制建设要不忘初心,恪守初心,守护社会最核心的价值关切。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国家根本大法,这极大地巩固了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而随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的展开,更多法治实践中将注入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与中国力量。法与时转,治与世宜。法律总是通过不断回应时代呼声来适应治理的需求。法律要与时俱进,方可与时偕行。
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我们期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彰显的精神,能够充分融入中国法律规范、贯穿中国法治实践,在法治与德治的交响中,更好树立法治信仰、凝聚核心价值、实现良法善治。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
·高连奎:一战国际秩序大博弈 (2014-03-19)
·前三十年看王石柳传志 后三十年看李河君李书福 (2014-01-07)
·高连奎:亚当斯密对中国的批判不靠谱 (2013-12-23)
·“不能让金钱主导一切”——桑德尔旋风的中国意义 (2013-12-14)
·自发秩序,还是社会契约? (2013-12-03)
回复“另谋高就”折射高高在上的官老爷作风
李忠卿:没有问题家长哪有问题学生?
任禾仁:“自愿”捐款设下限,谎言不攻自破
王悦:家长“被捆绑”宣传岂是学校招生良药
曾德凤:狼的善意小羊不敢相信
郭军平:语文老师当为“杂家”
网络“趣味消费”别成赌博法外之地
李忠卿:17岁少年跳楼,谁该反思?
郭喜林:散文诗是悟出来的生命火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