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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鹏伟:“以房养老”要先过传统观念关

2018-08-24 06:52:50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这显然算不上什么创新:老了没钱花,自然要变卖股票、房子、汽车等有价资产,只要你不是要求非在原址居住,卖给私人还是保险公司又有什么区别呢?既然房屋售价和租金都与市场价等...
  作者:宋鹏伟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开展范围的通知》,从今年8月起,要把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以房养老”)推广至全国范围。早在2014年,广州就是国内“以房养老”的首批试点城市。四年来,仅23户33位老人选择以房养老;另有4户老人,正在走相关程序。这些老人最年长的85岁,最年轻的61岁。选择以房养老的老年人不多,保险公司的积极性也不高,试点4年,全国仅有一家。(《广州日报》8月23日)
  去年底,广州市60岁及以上老人已达161.85万人,可试点4年后,才仅有不到40位老人参与“以房养老”,不禁让人对这一政策推广之后的效果打个问号。老年人之所以缺乏积极性,传统观念恐怕是个重要原因。
  所谓“以房养老”,简单说就是把自己的房子卖给保险公司,然后以租赁的形式继续在原屋居住,以出售所得减去租金的剩余款项来养老,直到驾鹤西去。具体执行中,无论是贷款形式的“倒按揭”,还是先过户,本质其实都一样——卖房养老。
  这显然算不上什么创新:老了没钱花,自然要变卖股票、房子、汽车等有价资产,只要你不是要求非在原址居住,卖给私人还是保险公司又有什么区别呢?既然房屋售价和租金都与市场价等同,这项政策也就实在算不上什么惠民政策,着急用钱的(如看病)随时可以这么做,又何必非要参与“以房养老”?更何况,一旦参与进来,便丧失了主动权,很难再一次性卖掉房屋,这对很多有大额资金需求的老人来说,也会增添不便。
  以丧失房屋处置权为代价,同时又不是福利性的政策,“以房养老”的吸引力显然不足。不过,对于很多经济拮据又不愿离开自己房屋的老人来说,这又未尝不是一种选择,可明显提高老年生活的质量。事实上,制约很多老人迈出这一步的,首先便是传统观念。一方面,“但存方寸地,留于子孙耕”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再没有本事的父母,也希望百年之后留给儿女一套房子;其次,一线城市的房子动辄数百万元,“以房养老”势必遭遇有些子女的反对;最后,有子女的情况下“以房养老”,可能也会面临亲友和近邻的舆论压力。
  聊胜于无的“以房养老”,尽管还会遇到70年产权、房价下行等不确定性带来的考验,但终究是为特定老年人群提供了一种选择。相信随着养老压力的不断增大以及人们观念的不断更新,“以房养老”一定会得到更多人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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