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倾听民意 为民发声 开化民智

我要投稿
您的位置:首页 > 时政财经 > 列表

叶金福:治理“预付卡”乱象亟需多方发力

2019-10-14 16:46:47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其实,“预付卡”消费是一种新型的消费趋势。一些商家正是瞅准这一“商机”,推出“充值多少返利多少”、“多消费多优惠”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服务,不但让消费者从中获取一定的“...
  作者:叶金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9月2日,南宁强迪健身会所突然关门停业;10月4日,南宁蓝仕堡健身馆旗下的三家店铺同时闭门谢客;10月10日,南宁莱卡健身搬迁移址,会员退费无门……近段时间,南宁发生多起健身预付卡商家随意撤并网点、不按约定和承诺提供服务、超偿付能力发卡、拒不接受退卡甚至直接关门“跑路”事件……10月12日,南宁12315对此发出今年第9号消费提示,提醒市民防范健身馆消费风险,办卡要谨慎理性。(10月13日《南国早报》)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水平也随之开始大幅提升,越来越多的消费方式开始“包围”在广大消费者的周围,而“预付卡”消费方式便是其中之一。
  其实,“预付卡”消费是一种新型的消费趋势。一些商家正是瞅准这一“商机”,推出“充值多少返利多少”、“多消费多优惠”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服务,不但让消费者从中获取一定的“实惠”,而且商家也能通过“预付卡”消费方式留住消费者,并从中获取利润。可以说,“预付卡”消费方式对消费者和商家而言,这都是一种“双赢”之举。
  然而,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一些商家由于管理不善、经营不当、资金周转难等问题,而出现了商店“关门”的现象。按说,商家由于自身原因而导致商店“关门”,之前消费者预付卡里的钱应该及时退还给消费者,但一些无良商家不但不及时退还,反而能拖则拖,能骗则骗,甚至“溜之大吉”,致使“预付卡”消费成了吞噬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的“消费陷阱”。
  其实,早在2012年9月,商务部就发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要求发卡企业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前往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对相关企业实行资金存管制度,按预收资金的一定比例向商业银行存入存管资金,一旦违规,便可对企业形成约束。可见,对预付卡消费的管理还是有明文规定的。但由于只有管理办法,而没有相应的监管和处罚机制跟进,因而“预付卡”管理还是处于“失管”状态之中,导致“预付卡”消费“乱象丛生”。
  因此,笔者以为,要治理“预付卡”乱象,亟须“多方发力”。首先,监管要到位。工商、消协、物价等部门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一些常规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规避类似“预付卡”消费的漏洞。其次,处罚要严厉。对故意、恶意使用“预付卡”消费骗取消费者钱财的不法行为,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要发现一起严惩一起,予以严厉打击,绝不姑息,绝不迁就,更不能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其三,要建立“黑名单”制度。通过“黑名单”制度,让那些无良商家也“一时失信,处处受限”,为自己的无良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从而倒逼其遵规守法,切实履行契约。
  当然,消费者维权意识要跟进。“预付卡”消费套路深,陷阱多,但消费者绝不能坐以待毙,任凭“宰割”,应对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预付卡”消费大胆地说“不”,并采取法律途径积极维权,以避免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笔者相信,只要监管到位,处罚从严,再加上消费者维权意识的积极跟进,那么,“预付卡”式的消费权益“陷阱”就一定能得到有效遏制,从而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更多

热门关键词:治理 预付卡 叶金福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