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倾听民意 为民发声 开化民智

我要投稿
您的位置:首页 > 时政财经 > 列表

周志宏:“特供”“专供”用暗语 整治亟须用重拳

2020-11-03 07:40:15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上网浏览某些电商平台发现,目前,市场上出现的所谓“特供”“专供”产品,在标识内容上出现许多新花样,变相使用“特供”“专供”等拼音标识;鱼目混珠,明明是销售给普通消费者...

  作者:周志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期,部分电商平台出现以拼音缩写等“暗语”方式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销售、宣传商品问题,扰乱市场秩序,欺骗误导消费者。针对上述问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迅速行动,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行动。专项行动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底。(法治日报11月2日)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多次开展专项行动,清理整治“特供”“专供”标识工作,滥用“特供”“专供”标识违法违规行为虽然得到遏制,但是,有些经营者为提升商品销量,或将普通商品,甚至是假冒伪劣商品卖出高价,仍然以“特供”“专供”为卖点,不断翻新花样,采取更为隐蔽的手段逃避政府监管,其中尤以在电商平台上采取拼音缩写、汉字谐音等“暗语”方式使用“特供”“专供”标识销售、宣传商品的问题更为突出。

  上网浏览某些电商平台发现,目前,市场上出现的所谓“特供”“专供”产品,在标识内容上出现许多新花样,变相使用“特供”“专供”等拼音标识;鱼目混珠,明明是销售给普通消费者的、大批量供应的,却谎称是“特供”“专供”产品,少量供应。虽然有的商品没有标称“特供”“专供”字样,却以“国宴用油”“钓鱼台月饼”“国宴用醋”等词语促销,“打擦边球”。 消费者对于超市里销售的“特供”产品有的将信将疑;有的却情有独钟。

  早在201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四部门就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清理整顿部分商品滥用“特供”“专供”标识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特供”“专供”等标识清理整顿的专项行动,包括利用与国家机关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地点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以及利用国宴、国宾等内容宣传“特供”“专供”“专用”或类似内容,而且,重点对白酒、葡萄酒、啤酒、茶、食用油、乳制品、饮料等日用消费品领域重点排查。

  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反不正当竞争法也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因此,“某某专供”“某某特供”等网络销售商品行为,都涉嫌网络虚假宣传行为,它与传统方式所要达到的目的是一样的,即通过贬低别人、抬高自己来引诱消费者购买其产品或服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欺诈、不实广告、虚假宣传等网络不正当行为违背了这一基本原则。

  近年来,网购发展迅猛,但也出现了包括虚假宣传等在内的一些问题,亟需加大网购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明确网络平台负第一责任。要加强企业自律、个人管理、商业自律等,强化网络购物秩序。根据我国近年来出台的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形式审查、协助监管以及对违法经营的查处和报告等责任和义务。网购不是“法外之地”,要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市场秩序。社会上一些不法商贩为牟取不当经济利益,滥用中央和国家机关“特供”“专供”等标识违法生产销售有关商品,甚至将这种乱象蔓延到了网络销售渠道,危害更大。不但误导了消费者,还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影响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声誉。

  “特供”“专供”用暗语,整治亟须用重拳。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参照《关于禁止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通知》有关要求,对含有“特供”“专供”中央和国家机关等类似内容的;利用与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地点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名称,以及利用国宴、国宾等内容宣传“特供”“专供”的;假借“特供”“专供”或“内部特供、专用”等类似名义推销商品或服务的;含有“特供”“专供”等类似内容的假冒伪劣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的商品等行为依法给以严厉打击,教育和引导消费者,不要被“特供”“专供”商品所迷惑;要持续开展对“特供”“专供”商品网络交易和广告的日常监测,建立长效机制,保持常态打击模式,同时,要立即开展对网络销售商品信息和互联网广告宣传信息的清理整治工作,加强监管执法,对各地监测出的有关信息,排查后确属违法违规的,要责令立即删除商品信息或停止发布广告,并依照电子商务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责任主体予以查处,以净化公平竞争环境,切实维护党和国家机关形象。

更多

热门关键词:特供 专供 周志宏 市场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