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欣:携手共清——维护直播行业健康业态
作者:李欣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13日,国家网信办发布消息,为加强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国家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欺骗、误导用户;不得虚构或者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数据流量。(11月15日 半月谈)
随着直播业态的成熟和观众的审美提高,以往充满污言秽语和不堪入目的直播间早已被人们厌弃和遗忘,广告满天飞和频频要礼物的直播也是人气全无、进行单纯“博眼球”的无底线直播失去市场竞争力。直播行业开始进行转型和内部净化,网红、主播也在思考如何在更新换代极快的直播行业抢占一席之地。《规定》的诞生恰逢其时,任何新生行业都有义务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作出贡献,直播行业也不例外,直播间从业者作为公众形象更应该从正面引导粉丝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受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金钱观、消费观等。
从《规定》的责任划分和相关处罚角度分析,它不仅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和营销人员合理发表言论、保障消费者权益和进行文明直播,更重要的是宣传引导从业者在获取商业利益和追逐经济效益的同时,应当去思考社会效益和自身流量的影响力。网信办“该出手时就出手”不仅是为我们的娱乐方式保驾护航,更是为孩子们健康成长守好“责任田”。其中明确了对于违反《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网信等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从《规定》的文本来看,直播间运营者和营销人员等从业者被合理合法的纳入治理范围,整体来看直播行业有了监督治理主体和法律红线约束,从深层次来观察是直播间和网信办都增加了一份责任。网信办作为监管主体,有明确的职责,有义务将直播间的行为纳入管理范围,擦亮双眼不让任何违规行为“嚣张”。直播间经营主体有了底线约束,有义务维护直播环境,时刻反思自身行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严管才是厚爱,随着直播业态的成熟,监管是形势所迫更是主动出击,制定细则只是第一步,坚决落实才是根本抓手。直播间乱象是否能够得到彻底整治,行业业态能否健康发展依靠《规定》只是起始,还需多方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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