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扬书生:“提职考法”的标本意义
作者:维扬书生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信念、决心和行动,对于全社会树立法治观念,既是价值风向标,更是关键推动力。近年来,北京市怀柔区立足提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这个“关键少数”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首推“提职考法”,狠抓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对政府的行政行为开展法制监督,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7月24日《法治日报》)
“提职考法”,可以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
受几千年封建专制思想影响,不少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相当淡薄,“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干部说的就是法,在他们看来,法律是用来规范老百姓的行为的,法律管不了党员干部。正是由于党员干部不学法、不懂法,才导致行政效能低下,基层治理堪忧,干群关系紧张。北京市怀柔区首推“提职考法”,让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不断增强法律观念,自觉将自己的一言一行置于法律的约束之下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自觉敬畏法律,守住法律底线,不当特殊公民,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
“提职考法”,可以提升党员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提职考法”,可以帮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提高严格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自觉做到自我约束,摒弃私心杂念,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的侵袭,进而提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养成按程序办事的习惯,真正做到作出行政决定时符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时遵守法定程序,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理念转化为自觉行动,推动人情社会加快向法治社会转型。
当然,“提职考法”并不意味着党员干部在具体工作中一定能依法办事,要提高基层治理水平,除了“提职考法”外,还要建立健全各种监督保障机制,完善各种惩戒制度,让法治精神入脑入心,成为党员干部的一种思维习惯,如此这般,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成为现实。
北京市怀柔区首推“提职考法”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语境下无疑具有标本意义,值得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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