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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奥运健儿被恶意抢注商标要重锤“回击”

2021-08-18 15:04:43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提示中说,社会各界开展相关商业活动,应当保持理性,切实尊重运动员合法权益,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

  作者:殷建光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据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官方微博消息,针对近期发生的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奥运健儿姓名被申请注册商标事宜,中国奥委会发布郑重提示,不得以奥运健儿姓名恶意抢注商标,有上述行为,应及时撤回和停止实施商标注册申请。(8月18日中国新闻网)

  提示中说,社会各界开展相关商业活动,应当保持理性,切实尊重运动员合法权益,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未获得运动员本人或未成年运动员监护人授权,不得以奥运健儿姓名恶意抢注商标或其他侵犯运动员姓名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有上述行为的,应及时撤回和停止实施商标注册申请。运动员及未成年运动员监护人有依法追究相关侵权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这是一种十分宽容的提示,用了“应及时”“和停止”等词语,实在难能可贵。不过,笔者认为,对于奥运健儿被恶意抢注商标,除了提示外,更要重锤“回击”。

  为什么要重锤“回击”呢? 因为这种恶意抢注商标现象,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温情脉脉的提示,难以遏制丑陋的再三再四,我们必须给与重锤回击。即使提示,也应该更严厉一些,比如,设计上限时间,让其撤回,违背约定,坚决给与重罚。

  如何重锤“回击”呢?笔者认为,可采取三个办法回击,首先,要成立奥运健儿商标注册保护委员会,联合保护奥运健儿的商标注册权,不给任何机构恶意注册的机会,委员会要提出明确标准,彰显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其次,对于恶意注册者,严厉追究责任,给与经济处罚,让其得不偿失,要建立黑名单,公布于众,让其他人汲取教训;第三,主动出手与奥运健儿协商是否商标注册,怎样注册,普及商标知识,提高奥运健儿知识素养,帮助奥运健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体育运动形象。

  每一个奥运健儿取得的成绩都是国家助力,教练出力,自身努力的结晶,是运动员的成绩也是教练工作和国家体育工作的成绩,这是社会财富,不能成为个别商家发财的资源。恶意注册商标失落商德,投机取巧,破坏商标注册的和谐秩序,我们必须给与严惩。商标注册,赢得利益,应该注之有道,不能失落底线,肆意无道,对于无道者,该出手时就出手,对奥运健儿被恶意抢注商标要重锤“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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