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倾听民意 为民发声 开化民智

我要投稿
您的位置:首页 > 时政财经 > 列表

丁家发:“父债子还”在法律上并非天经地义

2021-12-04 09:51:15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在人们传统观念中,“父债子还”是天经地义的事。然而,如今现代法治社会,“父债子还”在法律上并非天经地义,山西吕梁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法治意识淡薄,因父母贷款逾期而殃及子...

  作者:丁家发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山西吕梁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一职工称,因其父母贷款逾期,信用社对他处以了暂扣部分工资的处罚,其认为此举违规。吕梁市银保监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局对此次舆情高度重视,已督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12月3日人民网)

  在人们传统观念中,“父债子还”是天经地义的事。然而,如今现代法治社会,“父债子还”在法律上并非天经地义,山西吕梁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法治意识淡薄,因父母贷款逾期而殃及子女,背离了法治精神,其错误做法必须纠偏。

  父债子还,在旧社会往往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是,现代法治社会,法律上并没有如此的规定,“父债子还”的传统观念,已经成为了老黄历。从法律角度来讲,成年后的子女与父母都是相对独立的民事个体,他们独立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并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可谓“一人做事一人当”。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债务人强制要求“父债子还”的现象屡见不鲜。山西吕梁市信用社的做法,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信用社根据传统的老黄历,无视法律规定,职工的父母贷款逾期了,就对职工处以了暂扣部分工资的处罚,从而逼迫其父母尽快还债。此举是显然一种“连坐”的错误做法,不仅于法无据,也严重损害了当事职工的合法权益。对此,当地监管部门应当敦促信用社立即纠偏,停止错误的做法,为当事职工补发已暂扣的工资。

  其实,“父债子还”不是不可以,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其一,子女自愿为父母偿还债务,这当然是一件好事,也体现了亲情的担当,属于一种美德;其二,子女占有或继承了父母的财产,在其占有或继承财产的范围内,应当偿还父母欠下的债务,这实际上还是拿父母自己的钱来还债。除以上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强迫子女为父母偿还债务。

  总而言之,父债子不必还,替父还债是情分,不还是本分。从契约精神来说,子女主动替父母还债,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当然是值得称赞的优良道德。但如果子女拒绝替父母还债,不能以道德绑架,更不能动用公权或采取暴力等手段,以扣发子女工资、强迫子女掏钱等方式强制“父债子还”。否则,欠债或许没有要到,却因涉嫌违法而承担法律责任,受到不必要的惩罚,最终得不偿失。

更多

热门关键词:债务 父亲 父子 丁家发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