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金雪:规范明星代言需多方发力、齐抓共管
作者:尚金雪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12月8日启动的第三届北京国际公益广告大会上,中国广告协会会长、广告道德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国华代表九家行业协会宣读了《规范明星代言共塑文娱生态倡议书》。倡议书共五条,其中包括倡议影视明星自觉增强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信守契约精神和诚信原则,遵守片酬管理规定,自觉抵制“阴阳合同”,坚持依法纳税,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不得危害国家利益、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推广、证明,拒绝在任何虚假违法广告中进行代言。
此外,倡议影视明星遵守政策法规,尊重市场规则,自觉抵制炫耀攀比、腐化奢靡、泛娱乐化等不良倾向和流量至上、拜金主义等畸形价值观。倡议影视明星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养和道德修养,在创作上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自觉摈弃低俗、庸俗、媚俗等低级趣味,拒绝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塑造品牌积极向上的社会价值,积极参与公益广告和公益行动,通过公益广告传播真善美,向社会大众传递健康审美情趣和正确价值取向。(腾讯网)
首先应该肯定九家行业协会倡议的内容是积极向上的,为规范明星代言、提高艺人的职业素养提供了正确的方向。明星由于其身上所带的光环很容易受到粉丝的“追捧”,一些企业就是看到了明星的“流量效应”,不惜花重金请明星代言自家产品,为自家产品做宣传,提高知名度,进而获取巨大利益。当红明星一人代言多个品牌的现象很常见,但是他们有时在选品时并没有严格把关,导致一些产品宣传与实际效用不符。最后的结果就是品牌方和代言明星赚的盆满钵满,却坑了消费者。所以行业协会的倡议书对于规范明星代言能够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
广大明星应该自觉响应倡议书的内容,提高思想站位,利用其名人效应,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向社会大众传播真善美。明星作为公众人物,要把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实现结合起来,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要发挥其社会价值,为大众树立起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活理念和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念。
但倡议书毕竟不具有强制约束力,要想真正治理明星代言乱象还需更多政策措施的加持。近期娱乐圈各种乱象频出,偷税漏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有些明星甚至视法律为无物,公然违反法律法规。所以要想真正规范明星代言行为,只有倡议书还不够,还需要更多的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处罚措施来约束。同时也少不了相关媒体部门以及社会大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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