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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发:扒去餐饮最低消费的“马甲”

2022-04-13 09:16:00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一些餐饮经营者为了赚取更多的经济利润,对消费者设置一定额度的最低消费。尽管设置最低消费是国家明令禁止的经营行为,但餐饮企业却设置变相最低消费,在换上各种“马甲”后依然...

  作者:丁家发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年来,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升,设置最低消费门槛、严禁自带酒水、谢绝外带食物等餐厅霸王条款出现情况有所改善。然而,仍有部分高档餐厅借着私人环境、一对一服务,设置包间最低消费。还有部分餐厅要求必点招牌菜、设置网红景观位最低消费等收费名目,变相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4月12日《工人日报》)

  一些餐饮经营者为了赚取更多的经济利润,对消费者设置一定额度的最低消费。尽管设置最低消费是国家明令禁止的经营行为,但餐饮企业却设置变相最低消费,在换上各种“马甲”后依然存在,大肆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变相餐饮最低消费绝不能容忍,即便明码标价也不行,物价、市场监督等监管部门应该扒去其“马甲”,并予以严厉惩处,才能遏制此类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霸王条款”。

  不可否则,餐饮经营是一种市场行为,只要明码标价不欺诈消费者,“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一般情况下,价格定得再高,也无可厚非。但是,餐饮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也就是说,最低消费不管是否明码标价,也改变不了其违规违法的事实。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餐饮经营给最低消费换上了“马甲”,比如包厢费、必点招牌菜、景观位费用等收费名目,均是为消费者设置的最低消费门槛。如北京市朝阳区的周先生准备周末和家人一同前往某知名火锅自助餐厅用餐,当周先生打电话预订包间时,该餐厅工作人员提醒包间最低消费为5000元,并需要另外收取15%的服务费。由于明码标价,一些换了“马甲”的变相最低消费,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也常常逃避了惩罚。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否则规定的内容无效。因此,即便餐饮经营者在大堂张贴了最低消费告示,因为违反国家法规也是无效的。而要求消费者支付最低消费额,或变相要求消费者做出最低消费额度,也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面对变相最低消费这种“霸王条款”,消费者依法可以抵制和维权。

  变相最低消费,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监管部门不能坐视不管。各地物价、市场监督等监管部门应当履职尽责,加大对餐饮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力度,善于甄别“霸王条款”,扒下各种变相最低消费的“马甲”,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规违法行为,零容忍予以严厉查处和惩罚,不给餐饮经营者有任何侥幸心理和可乘之机。此外,广大消费者也应当增强法治维权意识,学会对餐饮最低消费等“霸王条款”说“不”,并进行坚决抵制,一旦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敢于依法维权讨回公道。这样,最低消费穿上“马甲”也难逃惩罚和抵制,便失去了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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