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卫芳:儿童“溺水悲剧”何时不再重演?
作者:廖卫芳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甘肃甘南州合作市城区7日发生一起儿童溺水事故,有5人经抢救已无生命体征,1人在医院接受治疗,还有1人失联。截至发稿前,搜救人员仍在现场全力搜救。(7月11日《春城晚报》)
一次溺水事故多名儿童溺亡,这无不让人深感震惊和惋惜。同时,这也再次给我们敲响了一记防溺水安全警钟。
据国家卫健委和公安部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有5.7万人死于溺水,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人数占总数的56%,平均每天有88个孩子因溺水死亡。可见,“溺水事故”已成为儿童死亡的“第一杀手”。
近年来,每到夏令时节,尤其是到了暑假期间,各地溺水悲剧就开始一幕幕地“上演”,一个个鲜活的花季少年,就这样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可以说,每一次溺水悲剧的发生,必然会给他们的家庭带来极大的悲伤和终生的遗恨。
然而,令人感到忧虑和痛心的是,像这种“溺水悲剧”,每到夏季,或暑假期间,各地年年都屡有发生,有的一次溺亡一两个,有的一次甚至溺亡多个。“溺水悲剧”俨然成了一部年年上演的“连续剧”。
但“溺水悲剧”缘何还在年年上演呢?笔者以为,究其原因,责任还在于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的“防溺水教育”的严重缺失。首先,学校没有担负起“教育责任”。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不能仅仅停留于口头“说教”上,而应切实通过身边真实的、典型的案例,让孩子真正认识到下江河、水库等游泳的危险性,从而让孩子自觉远离“溺水悲剧”。其二,家长没有担负起“监管职责”。周末和节假日,家长应是孩子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家长应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不间断的监督和管护,确保孩子远离类似“溺水悲剧”。其三,社会没有担负起“安全防护责任”。江河、水库等管理部门除了要在溺水多发水域设立警示牌、提示语之外,还需做好各项河道的防护措施,尤其是要禁止河道挖沙等破坏行为,严防“夺命河道”的出现。
当然,预防“溺水悲剧”,还有一个好办法,那就是教会孩子游泳。学校不妨利用暑期时间开设“游泳课”,让更多的孩子学会游泳技能,包括溺水自救互救技能,以减少“溺水悲剧”的发生。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而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尤其是少年儿童的生命,尤显可贵,这些小生命,寄托着家庭的希望,寄托着祖国的未来。因此,笔者以为,只有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共同携起手来,尽快补齐“防溺水教育”严重缺失这块短板,那么,“溺水悲剧”才不会“年年重演”。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
·高连奎:一战国际秩序大博弈 (2014-03-19)
·前三十年看王石柳传志 后三十年看李河君李书福 (2014-01-07)
·高连奎:亚当斯密对中国的批判不靠谱 (2013-12-23)
·“不能让金钱主导一切”——桑德尔旋风的中国意义 (2013-12-14)
·自发秩序,还是社会契约? (2013-12-03)
袁文良:当心“加好友”背后的陷阱
维扬书生:见义勇为可嘉,见义智为更佳
曹灿辉:别认为“消防示范点”就可以高枕无忧
游德福:保安打业主、领导打保安,怎一个“打
丁家发:开宝马偷西瓜,寻刺激莫触法律红线
郭喜林:刘某假冒券商分析师法理不容
维扬书生:更要防有偿家教“躲猫猫”
怒怼撒野外国人“这里是中国”,就该这么硬气
殷建光:用“三狠”根除“面子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