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发:不能任由非法“一日游”坑害游客
作者:丁家发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持续开展暑期旅游市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联合打掉了多个非法“一日游”旅游团,对多起涉嫌严重违反旅游市场的扰序行为开展立案调查,并加强重点景区分类整治。(7月27日《北京晚报》)
北京市景区景点众多,暑期是旅游高峰期,也是非法“一日游”猖獗的时期。北京开展暑期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打掉多个非法“一日游”旅游团,维护了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值得肯定和点赞。笔者认为,不能任由非法“一日游”坑害游客,整治和打击非法“一日游”应当常态化,发现一起严惩一起,让其失去生存的土壤和空间。
“一日游”是一个短平快的旅游项目,其中的套路和骗局很多,常常让游客防不胜防。比如以低价、零团费诱惑游客报团参加“一日游”,却在旅游途中随意加价;或在景点走马观花游玩,甚至用一些“山寨”景点来蒙骗游客;或直接将游客拉倒景点附近指定的购物店,强迫游客购物消费,等等。
而很多游客在付款签订合同时,并不去仔细浏览合同的内容,一不留神就被欺骗;如果有游客发现景点对不上号、存在霸王条款,旅行社或组团者会用各种理由搪塞。届时“合同”上白纸黑字,即便游客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也难以维权讨回说法。特别是一部分“野导游”或野鸡旅行社推出的黑“一日游”,常常“神龙见首不见尾”,游客上当受骗后,甚至连讨说法的对象都找不到。
如北京某旅行服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资质的前提下,以“免费旅游”为噱头,利用产品展示交易、推销购买蔬菜、生态农业采摘等方式,组织76名老年人赴通州区参加乡村“一日游”活动。说白了,这家无相关资质的公司相当于野鸡旅行社,其组织76名老年人参加所谓的乡村“一日游”,就是向他们推销蔬菜等产品,“一日游”变“一日购”,属于典型的非法“一日游”。该公司最终受到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属于咎由自取,一点都不冤枉。
非法“一日游”乱象由来已久,在北京、上海等一些旅游城市屡禁难绝,在专项整治的重拳打击之下,或许会蛰伏一段时间,但一有机会就又死灰复燃、卷土重来。因此,整治和打击非法“一日游”,应当常态化持续开展。文化、工商、旅游等监管部门要共同发力,加大日常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一日游”行为,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揽客、强迫购物消费、擅自变更行程等非法“一日游”行为;同时,坚决取缔一些“野导游”或野鸡旅行社。这样,不给非法“一日游”任何喘息和死灰复燃的机会,才能彻底打掉这一侵犯游客合法权益的社会“毒瘤”。
针对非法“一日游”的套路和骗局,广大游客也要睁大双眼、防止受骗,外出旅游一定要选择信誉良好的正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务必要详尽,合同示范文本内的空格选项一定要填全填满,尽量不要出现空项,而一旦发现受骗或合法利益受损,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游客不好骗了,骗子也就越来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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