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发:骑车闯红灯被撞负全责还要赔10万 冤吗?
作者:丁家发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近日,云南玉溪。一段男子骑哈啰单车闯红灯被撞飞还要赔10万的视频引关注。他与工友骑车闯红灯横过马路时,男子被一辆SUV撞飞,交警判其负全责,SUV损失超10万。(8月17日澎湃新闻)
骑车闯红灯,在现实生活中司空见惯。云南玉溪这名男子骑车闯红灯被撞飞不说,还摊上事了,既要负全责,还需赔偿SUV超10万元的损失,你说冤不冤?笔者认为,骑车闯红灯违反交通法规,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该男子负全责赔10万,一点也不冤。此案例是一堂警示课,提醒民众出行一定要遵守交法。
由于一部分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十分淡薄,骑车、步行横穿马路、闯红灯等违反交法的现象,在马路上随处可见。此类交通违法行为,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不仅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也阻碍了机动车辆的正常通行,常常会造成道路的堵塞。特别是骑车闯红灯,让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辆防不胜防,很容易引发不该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云南玉溪这起事故,男子骑单车闯红灯被SUV撞飞,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骑车人为何对交通法规置若罔闻呢?究其原因,主要是存在错误的认知,普遍认为自己在机动车辆面前,属于弱势的一方,而且骑行的速度较慢,无论怎么过马路,都应当是机动车让行非机动车。于是,横穿马路、闯红灯已成为不少骑车人出行的坏习惯。殊不知,这种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许多交通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司法实践中,如果偏袒弱势的一方,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都让机动车承担一定的责任,等于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骑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从而形成一个恶性循环,骑车闯红灯现象不仅得不到遏制,还有可能变得越来越多。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可见,这起交通安全事故,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认定有法可依,该男子骑车闯红灯存在过错,由此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尽管被撞飞甚至伤亡,但依法需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正常行驶的SUV则无需承担责任。而造成SUV损失超10万元的费用,骑车人还需要赔偿,该为自己的过错买单。
笔者认为,维护交通安全,人人有责。这堂警示课教训深刻,民众出行一定要遵守交法,增强文明礼让和交通安全意识,骑车或步行不做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这样,其实也是在保护自己,既避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也能规避承担法律责任,付出不必要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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