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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发:“网红路牌”涉嫌违规,切莫一拆了之

2022-08-22 06:50:44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路牌发挥指位作用,一般由政府相关部门统一设置,不恰当或错误的路牌则会造成误导。“网红路牌”并非有关部门统一设置,而是少数商家为了“引流”,在城市路边或店铺门口擅自设立...


  作者:丁家发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我喜欢乐山 更喜欢这座城市的你”“我在宁波很想你”“我在南宁很想你”……日前,一系列“浪漫风”路牌在多地出现,在很多年轻人中掀起拍照打卡热。8月20日,记者了解到,这种外形酷似道路名牌的网红路牌其实多是商家的“引流”利器,已有不少网红路牌因设置在城市道路上涉嫌违规被拆除。(8月21日《北京青年报》)

  路牌发挥指位作用,一般由政府相关部门统一设置,不恰当或错误的路牌则会造成误导。“网红路牌”并非有关部门统一设置,而是少数商家为了“引流”,在城市路边或店铺门口擅自设立的。笔者认为,商家“引流”岂能无底线,这些“网红路牌”已涉嫌违规,切莫一拆了之,有必要依法严厉惩罚,形成震慑效应,以杜绝类似违规的“网红路牌”再次现身。

  地名标志是社会基本公共信息,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年5月1日新修订《地名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对地名进行命名、更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另外,根据相关规定,道路标志是国家法定标志物。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是道路标志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标志的设置、管理和维护。由此可见,路牌的设置有着严格的审批流程和国家标准,不是想设就能设。

  商家擅自设立的一些“网红路牌”,虽然受到一定的欢迎,但未经审批设置的路牌属于违规行为,商家或个人不能因为好玩、能引流、有网红潜质等原因就定制路牌,随意设在路边,这不仅不能承担指位的功能,还可能引起不必要的误导和混乱。而一些“网红路牌”隐去真实的路名,直接用“我在某地很想你”等字样取而代之,很容易让不明就里的公众信以为真,以为真的有这种路名的道路,进而质疑有关部门的地名管理工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今年7月以来,上海、宁波、南宁、柳州、咸宁、十堰、腾冲等地,均拆除过这类违规擅自设置在路边的“网红路牌”,但大都一拆了之,并没有进一步的实质性处罚,容易进入“设了拆、拆了设”的恶性循环中,无法从根本上杜绝违规“网红路牌”。新《地名管理条例》规定,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的,由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和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因此,针对“网红路牌”不能一拆了之,必须违规必究,依法予以严厉惩罚,提高违法成本,才能形成震慑。

  总而言之,商家“引流”无可厚非,但必须遵纪守法,守住底线。期待类似违规“网红路牌”被拆除后不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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