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金福:“送温暖”莫止于送钱送物
作者:叶金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在2023年“两节”期间继续开展送温暖活动。2023年全国总工会将安排1.5亿元送温暖资金用于送温暖走访慰问,其中5700万元用于“两节”送温暖活动。(12月29日《北京晚报》)
虽然根据《通知》,今年全总将安排1.5亿元资金用于送温暖走访活动,但笔者还是以为,“送温暖”不能止于“送钱送物”。
近年来,每到岁末年初,各地各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就会安排人员去困难群众家中开展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把钱、物等迫切需要的生活急需品送到困难群众手中,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了生活中的一些实际困难,受到了困难群众的广泛好评。
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一些企事业单位竟然把“送温暖”片面地理解成了“送钱送物”,每到岁末年初,就习惯性地为困难群众送去几百数千元的慰问金,或买床棉被,或买袋大米,或买一壶油等物资,且到了困难群众家中,又不坐下来与困难群众交谈,问问他们到底需要什么,怎么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有的甚至站个几分钟,寒暄几句,把钱物一放就走人了。
据了解,有的贫困群众家中的棉被多的没有地方存放,只得拿去送给别人。难怪有困难群众会说“年年送棉被,真的不想要了”这样的话。可见,我们“送温暖”的企事业单位只是把“温暖”送到了贫困群众的“家中”,而没有真正送到贫困群众的“心里”。如此“送温暖”自然也就失去了现实意义。
其实,困难群众最需要的不仅仅是那几百数千元的钱和棉被、大米、油等物资,他们最需要的是有人“授之以渔”,或“指点迷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这才是贫困群众最渴盼的“温暖”。倘若年年“老一套”,不是送钱,就是送物,这样的“温暖”其实并不“暖心”。
眼下,又到一年岁末年初之时,各种“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又将陆续展开。笔者衷心希望各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在“送温暖”时,不但要把温暖送到困难群众的“家中”,更要送到困难群众的“心里”,切莫把“送温暖”简单地以“送钱送物”应付了之,年年“老一套”,而让困难群众被“送温暖”这项活动“寒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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