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金福:多管齐下打击“网络制售假证”乱象
作者:叶金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假身份证、假驾照、假毕业证书、假车牌……只要给钱,什么证都可以做!”当前,一些专门制售假证的不法分子将制售渠道转移到线上,以隐晦的方式偷偷兜售,形成更加迅捷、隐蔽的交易模式。面对当前网络平台上的假证制售乱象,受访专家表示,假证交易双方均涉嫌违法犯罪,建议网络平台、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通力合作,不断加大审核力度,畅通举报渠道,提升身份识别侦查技术,构建信息共享系统,严惩买卖假证行为。(1月31日《经济参考报》)
众所周知,假身份证、假驾照、假毕业证书、假车牌等假证一旦充斥市场,势必会给社会治安和社会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比如:有人使用假身份证,一旦发生刑事案件,就会给公安侦破工作带来一定的阻碍。再比如:有司机使用假驾照或假车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逃逸事件,交警就很难及时查处。这说明,制售假证的后果“很严重”。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制作、贩卖、购买各种假证行为的,对于情节较轻的,将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而对于情节严重的,属于涉嫌犯罪行为,将触犯刑法。可见,“网络制售假证”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因此,笔者以为,打击“网络制售假证”乱象还需“多管齐下”。首先,线上平台要“严把关”。线上平台应积极承担起严把关、严审核的管理职责,既要站好岗,又要放好哨,不妨通过建立平台内部监管机制,对非法制售假证行为予以规制,遏制“网络制售假证”乱象野蛮生长。
其次,监管部门要“严处罚”。公安机关和监管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针对伪造、变造、售卖假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从严查处,除了采取没收、销毁之外,不妨通过“高额罚单”、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罚手段,让制售假证者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法律代价”。
其三,技防部门要“严防范”。技防部门不妨通过完善信息资源库、设置防伪标识、开通防伪核验渠道等举措,保证证件防伪性更高、更加“黑科技”,从而让各种假证难以“以假乱真”。
同时,公安部门要设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民众对“网络制售假证”行为进行检举揭发,让其无立足之地,无买卖市场。此外,公安机关还应通过身边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警示,让民众知晓“买卖假证同罪”,引导民众自觉远离买假证、用假证等违法行为。如此,才能有效打击“网络制售假证”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让各种“假证”入市无门,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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