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电影自购3D眼镜”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作者:丁家发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今年春节档电影市场火热,但也有一些消费者在观影时发现,看3D电影时,有些影院并不提供免费的3D眼镜,需额外购买或租赁。记者在网络投诉平台上发现,针对影院没有免费提供3D眼镜的投诉达到244条。其中,2023年1月的投诉量,较去年12月份投诉量环比增长126.6%,占到总量的15%。在现场,不少消费者也表达了不理解。(2月6日央视财经)
观看3D电影,必须佩戴3D眼镜才能正常观影。然而,一些影院却以防疫和卫生等为由,不再提供免费的3D眼镜,而要求消费者额外购买或租赁,令人如鲠在喉。影院如此做法,必然引发质疑之声。笔者认为,影院经营成本岂能转嫁消费者,此举不仅违背公平诚信原则,也加重了消费者负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予以叫停和整改。
一些影院不再提供免费3D眼镜,给出的说明大多数是出于防疫和卫生方面的考虑。如此说辞看上去,似乎有一定的道理,但类比一下,就会发现这种说辞根本就站不住脚。试想,如果消费者到餐厅吃饭,餐厅不提供碗筷,说消费者自购的碗筷更卫生也有利于防疫,消费者当然不会答应。影院让消费者自购或租赁3D眼镜,恐怕不是从消费者的健康方面着想,而是有着自己的“小九九”。业内人士透露,影院希望降低成本、增加利润,是3D眼镜不再免费的主要原因。这种转嫁经营成本的行为,大薅消费者的羊毛,如果得不到遏制,就会有越来越多的影院效仿,去“攻城略地”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不可否认,3D眼镜共享和循环使用,使用后如果不进行消毒处理,或许就成了传播病菌的一个途径,对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则构成威胁。但消毒3D眼镜是影院的服务职责和义务,必须保证消费者佩戴的3D眼镜是干净、卫生的。3D眼镜是观看3D影片不可或缺的物件,提供3D眼镜是观影服务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消费者按照3D电影的票价购买了观影服务,影院经营者就应当依约向消费者提供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包括向消费者提供3D眼镜等观影设备。
早在2019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官方曾就“看3D电影要自费购买3D眼镜”问题发声,认为该行为是影院自行将自身应当承担的服务义务拆分开来,转嫁给消费者,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就是说,影院要求消费者“自购3D眼镜”,相当于“霸王条款”,显然违背了公平诚信原则,依法是无效的。但现实中,少数影院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始终“知错不改”,在转嫁成本的同时,还欲从售卖和租赁3D眼镜中牟取利润。
影院别拿防疫和卫生做“挡箭牌”。观影是否购买或租赁3D眼镜,该把选择权交给消费者,而不该“一刀切”地去排除或是限制消费者选择的权利。针对少数影院强制消费者自购或租赁3D眼镜,文化执法等监管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叫停和整改此类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消费者也要增强法治维权意识,遇到此类转嫁成本的违法行为,要敢于坚决抵制和说“不”。总之,影院应当依法诚信经营,别再薅消费者的羊毛了。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
·高连奎:一战国际秩序大博弈 (2014-03-19)
·前三十年看王石柳传志 后三十年看李河君李书福 (2014-01-07)
·高连奎:亚当斯密对中国的批判不靠谱 (2013-12-23)
·“不能让金钱主导一切”——桑德尔旋风的中国意义 (2013-12-14)
·自发秩序,还是社会契约? (2013-12-03)
游德福:泄愤撞坏他人车辆,“斗气”害人害己
“非法收购、贩卖‘金毛狗’获刑”是一堂普法
朱波:“抢人”和“屯人”要齐头并进
叶金福:影院“卖眼镜”,监管不能“睁眼瞎”
鲍安之:打破传统观念,让“外来户”变“自家
5块糖竟花466元,“明码标价”不能成“坑”
畸形论文需求不消失 疯狂论文骗子不消亡
橘子128元1个,天价水果别打上腐败的标签
河北重视民企发展有实招,栽下梧桐引得百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