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消费标准”不给房卡,不能止于辞退导游
作者:丁家发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2月6日,一名网友发布的视频引发关注,他称参团来广西旅游时,有团友被强制购物,不达400元“消费标准”不给房卡。2月7日晚,记者从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获悉,该事件已立案,将从严查处。涉事旅行社的一名工作人员称,当事导游黄女士已被辞退。(2月8日《南国今报》)
这是一起典型“不合理低价游”事件,游客低价报团旅游又不愿意购物,导游为了牟利强迫游客购物,从而不可避免地引发冲突。“不合理低价游”乱象,常常与“强迫交易”相伴相生,严重损害广大游客的合法利益,何时能休?笔者认为,此事件不能止于辞退导游,对“不合理低价游”不仅须零容忍露头就打,还亟待对症下药治理,乱象才能得到有效遏制。
涉事旅行团团费为398元,大部分游客年龄在70-80岁,报名时已被告知是购物团。该旅游团行程单显示,行程为7天6晚,从海南出发,游览点包括桂林、北海在内的三个城市。这么低的团费,一般不足以承担在酒店住一晚的费用,显然“不合理”。行程表里虽然没有明确标明有“最低消费标准”,但游客大都“心知肚明”。旅行社和导游为了从中牟取利益,就会以种种方式强迫游客购物,而少数游客抱着“占便宜”的心理,旅途中就是不购物或少购物,必然引起双方的冲突。不达400元“消费标准”不给房卡,便是双方冲突的“导火索”。
近年来,各地打击“不合理低价游”,不可谓不严,一些违规违法的旅行社和导游,受到了严厉制裁,少数导游因涉嫌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还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但面对“不合理低价游”中的强迫交易等“潜规则”,大部分游客因人生地不熟而敢怒不敢言,往往是“逆来顺受”,被迫在指定的购物点高价购买商品;而宰客遭曝光、举报受到惩罚的毕竟是少数,受高额利润驱动,在侥幸心理下,一部分旅行社和导游就不惜铤而走险,这也是低价游屡禁难止的主要原因。
其实,不少游客也十分清楚,参加低价游就有可能挨宰,但为何还趋之若鹜报团呢?其一,游客普遍有贪便宜心态,他们明知低价游背后有猫腻,但认为其他游客挨不挨宰没关系,或许自己是少数不会挨宰的;其二,一些游客报名参加低价游团,就是抱着不购物或少购物心态去的,有“骗吃骗喝”动机;其三,在旅游执法等部门严打强迫交易等旅游业乱象形势下,不少游客以为导游不敢强迫自己消费,或遭遇强迫消费就举报让导游受处罚,从而心安理得占低价游的便宜。殊不知,旅行社和导游也需要生存,双方都想去揩对方的“油水”,必然导致矛盾和冲突,最终或许两败俱伤。
“不合理低价游”乱象,不利于旅游业健康发展,亟待对症下药治理。一方面,针对“不合理低价游”等行业潜规则坑害游客的不法行为,要零容忍露头就打,对旅行社、导游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资质和导游资格证,才能形成震慑效应;另一方面,广大游客也要有一个健康心理,摒弃贪便宜的心态,坚决抵制和不参与不合理低价游。总之,旅行社和导游必须守住底线、依法经营,充分保障广大游客的合法利益,也避免自身违规违法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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