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举报有人向父亲行贿1900万,请不要忽视一个前提
作者:苗凤军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恳请宝鸡市纪委、监委对此事认真核查,我对此次举报的真实性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我也会持续公开此事件的相关情况……”
4月5日,陕西省宝鸡市一女子在抖音发布短视频,实名举报宝鸡市养生协会主席曹某某,向自己父亲原宝鸡市保障房公司董事长顿某某,行贿1900万元一事,引发网友关注。(2023年4月6日海报新闻)
陕西一女子实名举报宝鸡市养生协会主席曹某某,向自己父亲原宝鸡市保障房公司董事长顿某某,行贿1900万元,这让网民一看,立刻对该女子刮目相看,说什么大义灭亲,或者说是什么内部分赃不均等。事实真如此吗?该女子真能够在此事件中成为反腐先锋或者是斗士吗?其实不然,事件出现或许更有内情,从相关的新闻中已经看出来,其父亲已经是违法犯罪嫌疑人,受贿1900万是事实,只是其父亲并没有交待其钱款来源,而女孩这样做,只是对其父亲所获赃款来源的补充。
宝鸡市保障房公司董事长顿某某收受贿赂1900万已经成现实了,相关部门调查其事实存在,其违法犯罪的事实是不容改变的。为什么其女儿还要实名举报曹某某呢?按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给顿某某行贿的人员同样是违法犯罪行为,同样也应该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或许在事件中,顿某某碍于相关的情面,没有说出这1900万赃款的来源,而其女对款项来源进行举报,这也是为其父减轻刑罚的一种方式,同时在她心里也认定,如果相关人员不对其父亲进行行贿,其父也不会因为腐败行为受到执法部门的处罚,而其家庭的生活依旧是其乐融融,在她的眼里,好父亲成为罪人根本难以接受,父亲受到法律的处罚,行贿者也必须要受到处罚。
事件出现,让外界也不得想一想这位宝鸡市养生协会主席曹某某,能够对顿某某行贿1900万,果然是一位不差钱的人,不知道他这钱是怎么来的,对顿某某行贿这样多,如此大方,其获得利益又是多少呢?顿某某被查了,这曹某某不会想到,其顿某某的女儿会大义灭朋友,将自己实名举报了,如果是相关部门调查属实,这曹某某风光的日子也就到头了。
当今时代,官员受贿是违法犯罪的行为,行贿者照样是违法犯罪,高风险的利益交换注定一旦事发,都是一根线上的蚂蚱,谁也跑不掉。因此为官者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千万不要踩踏法纪红线。而主动行贿者,更要明白,其所承担的风险有多大,一时的利益,未必是一生的利益,踏踏实实的守法做人,这样的生活才是心安理得,这样的日子才是人生最完美的追求。
宝鸡女子实名举报有人向其父亲行贿1900万元 ,这一事件未来纪委和相关部门经过调查一定会给出一个结果的,至于其女子这样做的行为,相关的网民也会给做出正确的评价,网络的是是非非,普通人当个吃瓜群众也是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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