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金福:“误当野猪被开枪打死”呼唤严管枪支
作者:叶金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江西上饶市信州区沙溪镇东风村一村民夜间捕鱼,疑被人误以为是野猪开枪击中并致其死亡。信州区副区长、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局长丁成军4月16日晚告诉记者,案件正在侦查阶段,嫌疑人已被控制。(4月17日澎湃新闻)
据死者的儿子平先生相告,4月14日晚上10点多,他的父亲和人一同外出到东风村附近的河里捕鱼,被人误以为是野猪开枪击中并致其死亡。据了解,打猎的一共有四个人,目前四人均已向警方自首。
夜间外出捕鱼,不想竟被打猎人当成野猪,而开枪击中并致死,这无疑是一起悲剧。虽然目前打猎人已向警方自首,但笔者以为,此案更值得关注的焦点,应该是枪支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同时,该法也规定,国家严厉惩处违反枪支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枪支管理的行为有检举的义务。国家对检举人给予保护,对检举违反枪支管理犯罪活动有功的人员,给予奖励。这说明,国家层面对枪支管理是很严格的。
虽然目前还不清楚这名打猎人使用的是何种类型的枪支,但不管怎么说,私制、私藏枪支就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更何况,这名打猎人还使用枪支打伤并致人死亡,这更是罪加一等。
试想,如果当地的枪支管理部门能够加强对枪支的严格管理,做到“不漏一枪一弹”,这起悲剧也许就完全可以避免。可见,枪支管理出现“大漏洞”也是这起悲剧事件的一个主要诱因。
因此,笔者以为,这起“误当野猪被开枪打死”悲剧事件,无疑给我们的枪支管理部门提了醒,那就是必须对枪支进行严之又严的管理。
一方面,应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枪支管理部门不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体,对枪支管理进行普法教育和广为宣传,让每一位民众知晓“私制、私藏枪支是一种违法行为”,从而自觉上缴各类管制类枪支。
另一方面,应加大处罚力度。枪支管理部门对私制、私藏枪支行为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纵容,除了给予枪支没收、经济处罚之外,还应追究“法律责任”,让私制、私藏枪支者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法律代价”,倒逼其遵规守法,不敢贸然私制、私藏枪支。
希望通过这起“误当野猪被开枪打死”案例,能警示枪支管理部门必须严把枪支管理关,做到“不漏一枪一弹”,从而避免因枪支管理出现漏洞而导致猎枪致人死亡悲剧的再次发生。同时,也提醒私制、私藏枪支者通过这起典型事件,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尽快尽早地把枪支上缴管理部门,以防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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