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往奶茶里放头发敲诈商家,刑罚伺候就对了
作者:叶金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一次点奶茶后获赔千元的经历让20多岁的女子小张产生了敲诈茶饮店的想法。两个月内,小张多次往奶茶里放头发,向门店进行索赔,甚至多次使用同一张照片,成功敲诈某知名连锁茶饮品牌10家门店,获利1.5万元。最终小张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5月5日《澎湃新闻》)
通过多次往奶茶里放头发的方式,向商家敲诈勒索,这不仅是一种地地道道的“碰瓷”行为,更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因而,当事人小张最终获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这显然属于罚当其责,罚当其罪。
其实,如果消费者真的在奶茶中喝出头发,这确实是一件很恼火的事。在此情况下,消费者找商家论理并索赔,这也理所当然。而商家给予消费者一定的经济赔偿,这也合情合理。
但问题是,这名消费者竟然把往奶茶里放头发当作敲诈商家的一种伎俩。这种“自导自演喝出头发”的碰瓷行为,虽然自己从中获利不少,但这无疑会对商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同时也会给商家的声誉造成不良的影响。可见,多次往奶茶里放头发敲诈商家,性质十分恶劣。
近年来,类似“碰瓷”行为时有发生,由于商家在遭遇“碰瓷”后面临着“取证难”“维权难”等诸多困境,因而很多时候只得“吃哑巴亏”,不是给予“免单”,就是给予“赔偿”。一些“碰瓷者”正是摸准了商家“息事宁人,花钱消灾”的软弱心理,类似“自导自演喝出头发”这样的“碰瓷”行为便屡试不爽,这让众多商家很是苦恼。
俗话说:“多行不义必自毙。”此次,这名“碰瓷者”最终既“被判刑”又“处罚金”,这完全是咎由自取,一点也不冤。笔者以为,对这样的不法“碰瓷者”就应“刑罚”伺候。
当然,这起“碰瓷”案例,除了对“碰瓷者”是一种法律惩处之外,对商家而言,也是一种“提醒”。那就是商家在遇到类似“碰瓷”行为时,切忌抱着“息事宁人,花钱消灾”的软弱心理,而让“碰瓷者”的伎俩和阴谋屡屡得逞,不妨通过“技防”的力量,如安装监控摄像头,收集相关证据,戳穿“碰瓷者”的伎俩和阴谋,从而让类似“自导自演喝出头发”这样的“碰瓷者”原形毕露,接受法律的严惩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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