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鱼平台以2800元卖孩子?不能止于封号
作者:维扬书生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7月5日,有网友在短视频平台爆料称,在闲鱼上看到有人在卖儿子。网友私信这名卖家后,卖家还提供了小孩的视频。6日,闲鱼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用户在平台上“卖孩子”是用户玩笑之举,并不是真的,平台已对其进行封号处理。(7月6日澎湃新闻)
据广州网友发布的相关截图显示,一名IP属地为安徽的卖家,在闲鱼平台上架了名为“儿子”的产品,售价为2800元。闲鱼工作人员解释称,这是用户的玩笑之举,卖家也并非真的要卖自己的孩子,平台也对他进行了封号处理。
需要指出的是,拐卖妇女、儿童是一种涉嫌犯罪行为。《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报道中提到,网友与其沟通的聊天记录显示,该卖家称“有健康证明,支持现场体检。”“有人再要了,也是广州的。”该卖家还提供了小孩照片,表示小孩刚一岁,快会走路了。随后该网友问“怎么下架了?”对方回复称:“当然下了,有人想要。”
可见,在平台公开开价售卖自己孩子,并不是玩笑之举,卖家正在与买家进行实际沟通,只是这笔交易尚未成功,所以必须以犯罪未遂追究售卖人的法律责任。
退一万步说,即便卖家真的是在恶作剧,没有真正要实施拐卖儿童罪的这一犯罪行为的主观故意,无法构成刑事犯罪,其行为也涉嫌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明确: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只要脑子稍微正常的人都知道,闲鱼属于二手交易平台,不是适合晒娃的地方,用户把孩子挂在闲鱼上当二手商品售卖,这种玩笑开得有点大,不但越过了道德底线,也踩踏了法律的红线,对其处罚不能止于封号。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建议有关当地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固定相关证据,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打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
·高连奎:一战国际秩序大博弈 (2014-03-19)
·前三十年看王石柳传志 后三十年看李河君李书福 (2014-01-07)
·高连奎:亚当斯密对中国的批判不靠谱 (2013-12-23)
·“不能让金钱主导一切”——桑德尔旋风的中国意义 (2013-12-14)
·自发秩序,还是社会契约? (2013-12-03)
黄跃成:热搜 “投其所好”不能只要流量缺少
曹灿辉:在教育“双减”中做好劳动教育“加法
许卫兵:轿车顶执法者数公里 以身挡车执法可
曹灿辉:挑战“大胃王”是在挑战法律
郭喜林:保护生态环境,造福聊城人民
井夫:定量包装商品“缺斤短两”谁来管
廖卫芳:别让暑假成为“第三学期”
合肥安置房疑现“楼体歪斜”,安居工程岂能安
游德福:冠县让文明实践“志愿红”点亮城市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