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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宏:“电动车6批次产品不合格”谁该买单

2023-07-10 08:56:07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虽然只是“6批次产品不合格,问题发现率为9%”,但潜在的事故隐患不能低估。2022年以来,仅江苏南通市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197起,其中88.33%是由蓄电池和充电器引发的。而此次抽...

  作者:周志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今年,市市场监管局针对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器、蓄电池开展了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7月6日,该局公布抽查结果:被抽查的67个批次中,发现6批次产品不合格,问题发现率为9%。(江海晚报7月10日)

  虽然只是“6批次产品不合格,问题发现率为9%”,但潜在的事故隐患不能低估。2022年以来,仅江苏南通市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197起,其中88.33%是由蓄电池和充电器引发的。而此次抽查的不合格的6个批次恰恰集中在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两类产品。其中,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的不合格项目涉及输入功率和电流、机械强度。必须引起有关各方的高度重视。

  当前我国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超过3.5亿台,相当于每4个人就有一辆电动自行车。电动车已然成了人们的主要出行工具之一。随之而来的是,由电动车引发的各类交通事故“层出不穷”。有的是骑行人违反交通法规所致;有的是由于电动车经过了非法改装,改变了性能所致;有的是厂家违规生产的不合格电动车,由于有关部门把关不严,通过非法渠道流入市场。加之,交警部门查处不力,导致电动车问题多多、隐患重重。

  2023年7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GB 42296-2022),就电动自行车在头盔、充电领域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做出了统一规定和明确要求。

  “电动车6批次产品不合格”,谁该买单?笔者以为,首先是不合格电动车的生产厂家。电动车充电领域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新国标”做出了统一规定和明确要求,涉事生产厂家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组织生产,而绝不能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使不合格的产品流入下道工序、流入市场;其次,监管部门对生产厂家生产的电动车产品,应该充分履职、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彻底整改,而不能得过且过,甚至视而不见。

  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事关你我生命安全。不能有半点含糊。对抽查出的6批次不合格电动车,该“召回”的“召回”,该下架的下架,该追责的依法追责,该谁买单谁必须买单。有关各方须共同“发力”,抓关键、堵“源头”,不能让不合格电动车“上路”,尤其不能把消费者当“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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