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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晨悦:从“自建桥”事件看政府担责必不可少

2023-07-13 09:21:38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自从该新闻获得关注以来,很多网友都有自己的看法,大部分网友只根据自己看到的“果”,来脑补出了“因”,对整件事情缺乏一个全面的了解。...

  作者:龙晨悦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吉林省白城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村民黄德义,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私自建桥,为收回成本,便向过桥的村民、司机收取过路费,被当地水利局三次下达通知,让其拆除浮桥,并处罚款。后以建桥收费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参与人员也分别被判刑。(7月9号中国新闻网)

  自从该新闻获得关注以来,很多网友都有自己的看法,大部分网友只根据自己看到的“果”,来脑补出了“因”,对整件事情缺乏一个全面的了解。

  首先,笔者认为村民黄德义私建浮桥行为确实违法,但是事件起因是周边村民需要一条方便出行的桥,才会让黄某有了以桥“获利”的想法,如果当地政府能够及时发现百姓的需求,建立一座桥,就不会出现“自建桥事件”。“拆除浮桥”是管理部门监管、管理之后的结果,也保障了村民生命安全,但“自建桥”事件发生到被大众关注中间有大约4年的时间,在这4年时间当中,“浮桥”被拆除之后并没有建立起新桥,村民的出行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从这件事情来看,归根结底还是政府职能“缺位”,本地党员干部没有及时体察民情,才让一些人有了获利的机会,这就要求相关责任主体要勇于“担责”,敢于“担责”,用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样才能获得百姓的信任,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通过这件事,我们认识到在村民自建桥行为和法律存在冲突的情况下,相关责任主体要勇于承担起责任,采取实际行动解决民生问题,当地政府要在合理的财政支持下,协调好部门之间的责任,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尽早尽快为当地村民建立起一座既方便出行,又安全的好桥,在维护公共秩序的同时,解决好群众出行难题,真正做到“执法为民”,保障群众们的切实利益,解决群众困难,提高东北地区政府服务能力。

  百年征程中,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是党和政府的根本追求,党和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只有在“自建桥”事件中的责任主体勇于“担责”,领悟“人民至上”的理念观点,做到“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这样才能不负党和国家的嘱托、不负人民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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