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宏:共享充电宝消费乱象频现须合力整治
作者:周志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部分景区内共享充电宝每小时收费10元、超1分钟也按1小时计费引发关注,不少消费者质疑这种计费方式不合理。据媒体报道,消费者方女士在北京黄花城水长城扫了一个共享充电宝,用了4小时9分钟被扣了50元,她认为“贵得太离谱”。(工人日报8月1日)
共享充电宝超1分钟也按1小时计费、归还后仍在计费、莫名付费开通会员、好借难还等乱象频现,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一大问题。
近年来,共享充电宝解决了人们外出时对手机的“电量焦虑”,为消费者提供了不少便利。但调查发现,共享充电宝消费乱象引起了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的关注。7月24日,四川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示了2023年第二季度重点经营者消费投诉信息,其中,两家共享充电宝公司因未在限期内将整改情况向市场监督部门报告,整改措施不力被公示。据报道,这两家企业出现乱扣费现象,受到多名消费者投诉;今年3月,广东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针对多种品牌共享充电宝进行了相关调查。调查结果发现,归还后仍在计费问题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
在网络投诉平台上,针对共享充电宝的投诉也非常多。截至7月27日10点,黑猫投诉平台上相关投诉高达19861条,涉及多收费、乱扣费、无法成功归还等问题。
共享充电宝消费乱象频现须合力整治。2021年,有关部门曾对共享充电宝进行行政指导,然而,收效不大。相关部门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高对消费者投诉的处置效率,帮助消费者维权。尤其是针对投诉问题较多的共享充电宝企业,应采取限期整改、公开曝光等措施,加大威慑力度。
从法律层面讲,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共享充电宝收费价格虽由市场调节,但不能只想着提价,而服务质量跟不上。共享充电宝企业只有做到既方便用户又资费合理,不让大多数消费者有被宰的感觉,才能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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