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卫芳:治理废弃汽车“占道”需有更多好办法
作者:廖卫芳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连日来,山西省太原市市政建管中心市政设施管理所对南内环西街、西中环路、虎峪河北沿岸、九院沙河南沿岸、西北环高速公路、小王北街等路段长期侵占公共道路的废弃车辆展开现场核实。至7月30日,已清理、驶离相关车辆26台。(8月2日《太原晚报》)
众所周知,废弃汽车长时间停放在街道、小区、停车场里,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而且还会占用公共资源,更会造成安全隐患。可以说,废弃汽车已成为城市管理的堵点和难点,是城市治理的一大“顽疾”。同时,由于废弃汽车长期不用,也容易造成燃油泄漏,而且车内含有大量铅、硫等有害物质,会在存放空间形成大量有害气体,对人和环境造成伤害和污染。可见,废弃汽车“占道”不仅浪费公共资源,而且还污染环境。
其实,一些废弃汽车“占道”现象之所以在各地城市屡见不鲜,关键还是车主的原因。一些车主一旦发现自己的车子报废了,就干脆停在街道、小区、停车场里,一年、两年也不闻不问,任凭废弃汽车占据街道、小区、停车场等处的公共场地。一些车主甚至认为,街道、小区、停车场的公共场地是大家的,你能停,我也能停。于是乎,就任性地把废弃汽车常年停放着,我不管,你也别问。
难道对废弃汽车“占道”行为真的就没有办法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笔者以为,治理废弃汽车“占道”还需有更多“好办法”。一方面,需宣传到位。交警、路政等交通执法部门应加大对废弃汽车车主的宣传和教育,讲清废弃汽车“占道”的危害性,使之能及时挪走废弃汽车,还路于人。另一方面,需处罚到位。交警路政等交通执法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对任性停放的废弃汽车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使废弃汽车无立足之地,从而确保废弃汽车不再“占道”。
此外,治理废弃汽车“占道”行为,还可使用一些“小妙招”。比如: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采取按停车位正常收费的方式,对废弃汽车也实行“收费制”,倒逼废弃汽车车主乖乖地把废弃汽车“挪走”。笔者以为,以收取“停车费”的方式治理废弃汽车“占道”行为,这无疑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和警示意义,值得各地学习和推广。
当然,还有一点也是治理废弃汽车“占道”的一个好办法,那就是政府部门不妨通过完善回收奖补机制,以“政府奖一点,保险补一点”的方式,鼓励车主把废弃汽车及时回收,还道于民。
俗话说:“办法总比困难多。”相信,只要相关部门能够多动脑筋,多拿出一系列的“好办法”,就一定能有效治理废弃汽车“占道”难题,从而让废弃汽车“占道”不再成为城市管理的一大“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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