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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宏:“月查处货车违法行为5000余起”警示谁

2023-08-02 11:24:05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按照相关要求,货车后部应该安装放大号牌,并且要保证放大号牌清晰完整,且要安装防护装置,这辆货车都没有做到。存在非常严重的安...

  作者:周志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昨天上午10点左右,一辆苏K牌照的大货车出现在民警视线中,该车停靠在开发区临江路,民警上前发现,这辆车侧面及后下部护栏装置均没有,且还存在放大号牌模糊、车身未粘贴反光标识等违法行为。(扬州日报8月1日)

  按照相关要求,货车后部应该安装放大号牌,并且要保证放大号牌清晰完整,且要安装防护装置,这辆货车都没有做到。存在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行驶途中,一旦出现刮擦或追尾,小型轿车难免会钻到车底,后果不堪设想。

  据了解,货车在夜间行驶过程中,特别是灯光不全、光线很暗的路段,容易引发事故。贴了反光标识将大大提高相邻车辆对其的识别度,可有效避免因视线不清而造成碰撞的事故。此外,货车和挂车在安装了符合国家标准的侧后部防护装置后,可有效防止车辆追尾后,后车钻入货车底部而造成更大的人身伤亡和车辆损失。

  江苏扬州公安交警部门从7月起至9月底,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夏季整治行动,紧盯重中型货车严重超载、疲劳驾驶及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违法载人、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渣土车等各类违法行为5000余起。

  时下,重中型货车严重超载、疲劳驾驶及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违法载人、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严重影响正常的交通安全秩序,已经到了非重典整治不可的时候。“一个月查处货车违法行为5000余起”,不是小数字,更不是小问题。已然暴露出一些重中型货车驾驶员法治观念、安全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作祟;一些货运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对所属驾驶员教育不够;同时,也暴露了交警部门查处不严。

  上述苏K牌照的大货车被查处后,交警对驾驶员依法予以警告,同时,对防护装置缺失、车身未粘贴反光标识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笔者以为,“警告”、“罚款”是必须的,对当事人有一定的教育和警示作用;但又是很不够的,还须加大力度,扩大教育和警示面。广大货车司机必须引起重视,及时将车身周围的防护栏安装到位。因为交通事故一旦发生,尤其是小型车辆追尾大货车时,“生命护栏”所起到的作用,常常是生死一线;安装了合格的护栏,往往能在关键时刻救人一命。

  “月查处货车违法行为5000余起”警示谁?货运企业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对所属车辆加强动态监管,及时提醒督促从业驾驶员严格遵章守法、安全驾驶;货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标志标线,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不能超速、超载、强超强会、疲劳驾驶。以免酿成事故。

  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以道路交通安全夏季整治行动为契机,针对大型车辆交通安全规律特点,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全力压降风险隐患。对重中型货车,特别是渣土车闯红灯、超载、超速、非法改装、不按路线行驶和污染污损放大号牌等七类重点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查严处”。全力压降货车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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