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德福:醉驾撞死2人被开除党籍、公职的警示
作者:游德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8月3日20时许,陕西汉中市南郑区一名正科级公职人员张某驾驶机动车行至南郑汉山街道幸福路中段时,撞倒了4名行人,其中1人现场死亡。警方赶到后,立即将另外3人送医。1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名伤者正在就医,目前无生命危险。张某在现场被民警控制后,经抽血鉴定为醉酒状态,未检测出毒品成份。纪检监察部门对张某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澎湃新闻8月6日)
经了解,案发后,汉中市公安局提级侦办、异地用警,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张某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在办理中。此外,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已提级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张某为南郑区正科级工作人员,案发当晚下班后,受多年前同在乡镇工作的旧友相邀聚会饮酒,人均消费74元(含酒水),系自费付费。目前,南郑区委、区政府组织力量做好善后工作,协调对受害人及家属的赔偿等事宜。当地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发现任何违纪违规行为都将严惩严办,并部署开展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
按理说,受多年前同在乡镇工作的旧友相邀聚会饮酒,人均消费包括酒水才74元,且自费付费,又是晚上,应该没有多大毛病。要是酒后自己不开车,请个代驾开车回家,或许也没有什么问题。问题的关键是这名受党培养多年的正科级公职人员(在基层也会称之为正科级领导干部)竟然把“酒后不开车”的规定丢在脑后了,飘飘然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撞到4名行人,酿出2死2伤的惨烈悲剧。既导致他人人亡家破,也给自己带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严重后果,还将追究刑责。
公职人员是为人民服务的,其一言一行代表的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公职人员更应该模范遵纪守法。《党章》规定,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公务员法》规定,模范遵守法律是公务员的义务。公职人员酒后驾驶,不仅触犯了法律,而且违反了党的纪律,既反映出一些公职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也反映出这些公职人员纪律意识淡薄、规矩意识不强。对公职人员酒驾,除了交警部门对其行政处罚之外,还要对其实行纪律和行政处分,这是加强公职人员管理的题中应有之义。
醉驾撞死2人被开除党籍、公职的警示。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后果更严重、代价会更大。除受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外,还要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每一名党员、公职人员都要加强自身修养,自觉增强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对法律和纪律多一点敬畏。“畏法度者最快活”,希望每一名党员、公职人员自觉守住法律底线和纪律红线,在遵纪守法中开启自己的幸福人生。相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尤其是要加强“八小时外”的监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筑牢思想防线,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
·高连奎:一战国际秩序大博弈 (2014-03-19)
·前三十年看王石柳传志 后三十年看李河君李书福 (2014-01-07)
·高连奎:亚当斯密对中国的批判不靠谱 (2013-12-23)
·“不能让金钱主导一切”——桑德尔旋风的中国意义 (2013-12-14)
·自发秩序,还是社会契约? (2013-12-03)
苗凤军:河北日报诚心道歉,请网民恕已及人
徐蕾:致敬平凡而不平凡的最美“逆行者”
未来让手机柔软贴身,是中国科学家的智慧
郭喜林:要把成都大运会遗产继承发扬光大
周志宏:房前屋后装摄像头不能没规矩
魏芳:高校就业数据“弄虚作假”亟须规制和纠
苗凤军:副市长防汛失联,愿爱打造更多奇迹
支援河北战水患,山东力量诠释冀鲁一家亲
许卫兵:看待“老人禁游令”,别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