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金福:为螃蟹不再“五花大绑”叫好
作者:叶金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秋风起,正值吃蟹时。近期,走进浙江省宁波市各大菜市场,很多市民发现青蟹“大变样”了,以往“五花大绑”的青蟹脱下厚重的“外套”,换上“清凉便装”。(8月23日《宁波日报》)
螃蟹作为一种水产品,由于其营养价值高,因而一直以来,不但抢手,而且价格奇高。在此背景之下,一些螃蟹销售商家便在螃蟹身上“动歪脑子”,而捆绑螃蟹的绳子无疑是一条“金绳子”。于是,许多商家往往在销售之前,都要把螃蟹来一个“五花大绑”,如果不仔细查看,都看不清“五花大绑”的原来是螃蟹。
据了解,一些捆扎绳子重量甚至超过螃蟹自重的20%。这就意味着原本不值钱的捆绑螃蟹的绳子也能和螃蟹的“身价”一样了。怪不得有人戏言:绳子捆绑稻草“一文不值”,绳子捆绑螃蟹“一绳千金”。
众所周知,螃蟹“五花大绑”,其实就是一种消费欺诈行为。它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而且严重破坏了正常、有序的市场秩序。
此次,浙江宁波让螃蟹不再“五花大绑”,不仅让螃蟹销售回归“本真”,而且也让消费者不再既买螃蟹又买绳子,此举无疑值得叫好。
当然,要让螃蟹不再“五花大绑”成常态,还需监管部门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对螃蟹“五花大绑”行为不妨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从业禁止等处罚,让无良商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诚信代价”,更付出“禁业代价”,倒逼其遵规守法,切实履行买卖契约。
同时,消费者一旦遭遇螃蟹“五花大绑”欺诈行为,既要坚决说“不”,又要积极大胆地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切忌“装哑巴”,任凭无良商家“宰割”。
此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广大商家的诚信经营教育,让商家自觉遵守市场法则,学会诚信经营,合法经营,自觉远离螃蟹“五花大绑”行为,不赚“昧心钱”。
笔者相信,只要监管“松绑”,消费者说“不”,再辅以商家“诚信经营”,那么,螃蟹“五花大绑”的消费欺诈行为就一定能得到有效遏制,从而还消费者一个透明、本真的螃蟹销售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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