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宏:“不服判决赌气耍赖被判刑”是一记警钟
作者:周志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只因对法院民事判决结果不服,通州一男子迟迟不履行判决,还将心中的火气撒到了执行中,经法院多次教育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记者昨天了解到,通州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代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危险驾驶罪,被合并判处拘役四个月零十五天。(江海晚报8月23日)
2019年4月,何某经人介绍来到代某经营的床上用品加工厂做工,约定月工资1万元。由于经营不善,代某的生意越来越清淡,何某工作到当年12月,就从厂里离职了。离职时,双方为工资结算的事情发生争议,何某申请了劳动仲裁,后又提起民事起诉。法院经审理判决,代某应向何某支付工资6万余元以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7万元,合计13万余元。对这个判决结果,代某十分不满。但是,令人费解的是,代某既没有上诉,也没有提起申诉,而是赌气耍起了赖,就是不履行判决。
关键问题还在于,在民事判决生效后到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这段时间里,代某到自己父亲的厂里负责经营管理,微信账户中单笔5000元以上的收入合计达15万余元,支付宝账户中单笔5000元以上的收入合计达161万余元,是完全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的。
代某既没有上诉,也没有提起申诉,而是耍赖,就是不履行法院判决,这不仅是一种“老赖”举动,更是一种藐视法律的不法行为。于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先是对代某采取了限制消费令、罚款等措施,但是,代某依旧执迷不悟。代某的行为属有能力执行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于是,法院将代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令人吃惊的是,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代某仍不吸取教训。今年5月22日晚,代某与朋友一起饮酒后,不听劝告自行驾车,在路上被执勤民警查获。法院经审理认为,代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危险驾驶罪,被合并判处拘役四个月零十五天纯属咎由自取。
该案的判决,不仅仅是对“老赖”敲警钟,也是对“酒徒”敲警钟,法院判决不是你想执行就执行、想不执行就不执行的。法律不是儿戏,法律是严明、公正的,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法律面前,不容耍赖。任何无视法律、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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