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倾听民意 为民发声 开化民智

我要投稿
您的位置:首页 > 时政财经 > 列表

周志宏:“骑行共享单车伤人” 担责不只骑行者

2023-10-08 10:21:08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近年来,共享单车已成为广大居民日常出行的主要代步工具之一。随之而来的是,由骑行共享单车引发的各类骑行事故也时有发生。近日,浙江瑞安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上述这起未成年人骑共...

  作者:周志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2022年6月22日晚,17岁的小叶在骑共享单车途中不小心与路边行走的刘某发生碰撞,致刘某趾骨骨折。经过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小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同年10月,司法鉴定所给出鉴定意见,认定刘某受伤后的误工期为110天,护理期50天,营养期60天。后因双方就赔偿金额调解不成,刘某遂将小叶、小叶的父亲叶某、共享单车运营公司杭州某科技公司以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32755元;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限额范围内先予赔偿。( 法治日报10月8日)

  近年来,共享单车已成为广大居民日常出行的主要代步工具之一。随之而来的是,由骑行共享单车引发的各类骑行事故也时有发生。近日,浙江瑞安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上述这起未成年人骑共享单车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件,既是一记安全警钟,也是一份鲜活法治教材。

  “骑行共享单车伤人”,担责不只骑行者。在这起案件中,科技公司是共享单车的所有人及出租方。根据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因此,如果其他当事人没有证据证明涉事科技公司存在过错,则该科技公司不应当承担责任。

  此外,涉事科技公司已统一为旗下共享单车投保骑行用户意外伤害保险,所以,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者的合理损失。小叶作为侵权人,在本次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对于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应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在核定刘某合理损失为32555元的基础上,判决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医疗费2859元,叶某赔偿其余损失29696元。

  众所周知,共享单车使用是有一定的年龄限制的,未成年人如果骑共享单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应如何划分?浙江瑞安市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未成年人骑共享单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件,不仅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更具有警示作用和普法意义。

  目前,一些共享单车在扫码用车前有特别提醒骑车注意事项,如共享单车仅向年满12周岁以上、具备骑车技能以及身体健康的用户开放等。广大市民在骑行共享单车前应留意查看骑车注意事项,检查车辆是否完好以及自身是否满足骑行条件等,并遵守交通规则,做到规范用车,安全出行,远离各类骑行事故;共享单车所有人要规范管理、依法经营;交通执法管理部门要强化对共享单车骑行的监管,规范骑行者的行为,对违规违法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全力压降骑行共享单车引发的各类事故,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

更多

热门关键词:单车 伤人 周志宏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