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芳:好评返现“换脸”呼唤打击“升级”
作者:魏芳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明目张胆写“好评返现”情况变少,而是改为“扫码领红包”“评价+配图返现”等,同时也不再要求消费者直接写“好评”,而是改为“全五星评价”“点亮全部小星星”等。这是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近日通过问卷调查和消费体察发现的一个新现象。(11月13日《工人日报》)
近年来,“好评返现”现象屡禁不止。经营者采取“返现”等手段诱导消费者“好评”,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而且也扰乱正常网络消费市场经营秩序,对信用评价体系造成破坏,涉嫌不正当竞争。因而,对“好评返现”不法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然而,眼下明目张胆写“好评返现”情况变少了,而是改为“扫码领红包”“评价+配图返现”等,同时也不再要求消费者直接写“好评”,而是改为“全五星评价”“五星优质评价”“点亮全部小星星”“满星”等。此外,消费者要想“返现”,往往还要满足商家很多其他条件与要求,如评论内容要走心,要晒图或视频,关注店铺等,甚至还有客服直接提供评论文案让消费者复制粘贴,消费者自己写的不能获得返现。这说明,“好评返现”已开始“换脸”。
因此,笔者以为,好评返现“换脸”,打击亟须“升级”。
首先,平台要“严把关”。网络电商平台应积极承担起严把关的主体责任,把好“审核关”,切莫任凭无良电商通过“换脸”的方式,让新型“好评返现”不法行为扰乱公平竞争的消费秩序和消费环境。
其次,监管要“严处罚”。市场监管、消保委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和查处的职责,对换脸的“好评返现”不法行为要给予“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甚至是“从业禁止”等处罚,让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诚信代价”,更付出“禁业代价”,倒逼其自觉遵守行业规则。
其三,消费者要学会说“不”。消费者一旦遇到商家“好评返现”行为,应坚决说“不”,既不为商家利益诱惑作出虚假好评,又要积极向相关部门检举揭发,切忌为了蝇头小利而虚假好评。
同时,要加强对商家诚信教育,要让商家充分认识到“好评返现”的危害性和违法性,自觉遵守诚信经营、平等竞争和守法营销的商业原则,远离“好评返现”不正当竞争行为。
相信,不管好评返现如何“换脸”,只要打击及时“升级”,就一定能有效遏制各种新型“好评返现”不法行为,从而营造一个公平、健康、良性的网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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