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斤水果差半斤,打击鬼秤还需强监管
作者:廖卫芳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3.7斤水果竟能称出4.2斤,500克的砝码称出750克……3.15临近,“新华视点”记者走访发现,一种能够随意调节物品重量的电子秤频现市场。所谓“鬼秤”还形成了一条改装、销售的地下产业链。(3月14日新华社)
众所周知,所谓的“鬼秤”就是指不法商家对电子秤进行非法改装,然后利用虚假物重克扣重量,达到缺斤少两的目的。据了解,很多“鬼秤”还可通过密码操控,如果遇上监管部门检查,商家可立马恢复原形,这无形之中导致“鬼秤”难以被查处、被杜绝。
其实,小小一杆秤,一头连着商家的诚信,一头连着消费者的权益。缺斤少两的“鬼秤”在市场上的横行霸道,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而且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可以说,打击缺斤少两的“鬼秤”很有必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使用计量器具不得破坏其准确度,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第二十七条规定,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可见,商家使用“鬼秤”是一种违法行为。
笔者以为,打击“鬼秤”还需“强监管”。首先,监管要“严抽测”。市场监管、消保委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大市场里的电子秤进行突击抽测,让无良商家不敢贸然抱着侥幸心理,在电子秤上“动手脚”;其次,监管要“严处罚”。一旦查获缺斤少两的“鬼秤”,监管部门就应采取“没收电子秤”、开具“高额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多种处罚手段,让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停业代价”,倒逼其诚信经营,守法买卖。其三,监管要“严教育”。监管部门不妨经常性地组织商家开展诚信教育和守法教育,通过普法教育,让每一位商家都认识到使用“鬼秤”是一种违法行为,从而既认识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重要性,又自觉远离“鬼秤”伎俩,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公平的市场消费环境。
同时,还有一点也不容忽视,那就是监管部门不妨在各大市场里的显眼处,公开设立几个公平秤,既给消费者提供复秤使用,又对无良商家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
当然,消费者在市场里购买商品时,如果怀疑商品重量存有缺斤少两问题,就应当场要求复秤,揭穿无良商家的阴谋和计俩,并积极大胆地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不受侵害,切忌明明发现了“鬼秤”,也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而给无良商家壮了胆。
相信,只要监管“严”字当头,做到严抽测、严处罚、严教育,再辅以设立公平秤,以及消费者积极投诉举报,就一定能有效打击缺斤少两的“鬼秤”,从而使之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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