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凡:治“电动车拉线充电”,需要的不只开罚单
作者:尚凡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电动车拉线充电遭处罚,近日,在新修条例实施首日,上海开出首张罚单。(6月1日 浦江头条)
电动车者,乃现代最新交通工具也,因其环保、价格实惠、操作简单等,一经问世,便得到众消费者的青睐,已成为了越来越多城市居民上街买菜、接送孩子、乃至上下班等短距离出行首选之交通工具。
顾名思义,电动车需靠电瓶提供前行的动力,为确保能量充足,需要定时为之充电;随着时间的推移与用户的增多,为充电方便,众多的用户,便从自家窗口抛下电线,直达地面,为自己的电动车充起电来了。
曾几何时,小区高楼上,条条电线相互交错、“飞流直下”;这些规格不一,颜色各异的电线,不仅有碍观瞻、影响市容,而且还存在安全隐患;媒体中,因住户“私拉乱接”引发火灾的新闻,不时涌现。
小区者,乃业主共有之家园也,乃市民共同生活之场所也。这些不时冒出的“火灾”,虽未必就酿成了死伤之大祸,但却不仅直接威胁到了小区居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而且还伤害到了整个城市的安宁与和谐。
对此,无论是小区物业,还是城市管理者,均高度重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深入小区居民之中,进行宣传劝说,以制止“拉线充电”;这些措施,虽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却未达到“斩草除根”之功效。
为确保小区的安宁与和谐,为守护好市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上海等城市运用改革思维,顺应时代潮流,亮出了新招,修订相关城市管理规则,让法律不再袖手旁观,而是积极跟上,展示在整治“电动车接线充电”中的作用。
在“新修订条例”实施首日,上海市的有关执法人员就深入小区,对“拉线充电”者开出了第一张罚单,用法律对“接线充电”说了“不”,展示了法律在城市治理中的威严,标志着整治“电动车接线充电”进入到了新阶段。
依法治国,法律是规范人们行为、整治各类社会乱象的最佳手段;面对上海开出的首张罚单,媒体、网友不仅给予了高度评价,而且还大胆推测、猜想,认为“首张罚单”的开出,定能将“电动车拉线充电”怪象“一网打尽”。
诚然,法律不仅是社会治理的最佳工具,而且还有国家强制力作保证;法律亮剑,能让众电动车用户,心生敬畏,从而不敢再“拉线充电”;上述论调虽言之有理,但冷静分析,未必就能“如愿以偿”,将此怪象“罚”没。
现实中,众电动车用户,并非不知“拉线充电”之害,而是因为小区建设滞后;因设计等原因,在建设过程中,未能考虑到“电动车充电”的问题,未能提供安全专业的“充电”设施、设备,从而不得铤而走险。
消除电动车“拉线充电”,关乎小区安全与和谐,乃人心所向;为此,在依法整治,坚持露头就打的前提,还望各城市、各小区等,加大投入力度,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尽快完善电动车充电的相关设施设备,从根子上杜绝电动车“拉线充电”。
治顽症下猛药。电动车拉线充电,虽从某种意义上讲已是城市治理的顽症,需让法律跟上,开出罚单,亮出“堵”招;但更需找准病因,疏堵结合;因此,治“电动车拉线充电”,需要的不只是“开罚单”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
·高连奎:一战国际秩序大博弈 (2014-03-19)
·前三十年看王石柳传志 后三十年看李河君李书福 (2014-01-07)
·高连奎:亚当斯密对中国的批判不靠谱 (2013-12-23)
·“不能让金钱主导一切”——桑德尔旋风的中国意义 (2013-12-14)
·自发秩序,还是社会契约? (2013-12-03)
袁文良:遏制校园欺凌要成立机构更要反思
赵怡萌:凝智聚力,打通基层治理“神经末梢”
翟云雪:“警察蓝”牵手“志愿红”,共绘平安
赞聊城第四人民医院,创新引领精神健康新篇章
王海燕:找专业的人做专业事
武艳君:党纪学习教育要在“常”上下功夫
廖卫芳:别再质疑“体育老师能否胜任班主任”
于若欣:青春之我,逐华夏之光
陶淑杰:让青春在逐梦征程中绽放绚丽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