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卫芳:别让“餐具费”沦为“霸王费”
作者:廖卫芳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去年4月,成都市民李云(化名)和朋友一起到金牛区某餐饮店用餐,之后餐馆收取1元餐具费。李云表示不认可但迫于餐馆强硬要求,就支付了1元。后经各方调解无果,李云将餐馆起诉到成都金牛法院。今年6月份,成都金牛法院立案。日前,法院经审理认为,金牛区某餐馆无权收取该笔餐具费。(8月16日《中国妇女报》)
虽然一套餐具只收取1元的使用费,但餐饮商家的这种强制乱收费行为,不仅是一种赤裸裸的消费侵权行为,更是一种地地道道的霸王行径。可以说,“餐具费”就是“霸王费”。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同时,《价格法》也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可见,餐饮商家“霸王收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属于价格违法行为。
近年来,已有不少消费者开始与餐饮商家“较真”了,之前就有消费者把收费餐具带回家的新闻报道,这其实就是消费者对餐饮商家“霸王收费”的一种不满和抗议。
据了解,除了餐具费外,餐饮商家还存有诸多其它“霸王收费”项目,比如:餐位费、茶水费、酱料费,等等。可以说,只要餐饮商家想到的费用,都被一一列入了收费项目。
因此,笔者以为,遏制餐饮商家“霸王收费”还需监管“站出来”。首先,监管要“严督查”。市场监管、消保委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餐饮业的各种收费项目进行必要的督查,一旦发现存有“霸王收费”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同时,要督促餐饮商家在显要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其次,监管要“严处罚”。监管部门要对餐饮商家“霸王收费”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妨通过约谈、开罚单、停业整顿,甚至从业禁止等多种处罚方式,让无良商家付出应有的代价,倒逼其遵守买卖契约,做到合理、合法、合规收费。
其三,监管要“严教育”。监管部门不妨通过公开“霸王收费”的消费典型案例,既对广大商家起到警示和震慑的作用,又对广大商家起到教育的目的,从而促使广大商家学会诚信经商,合法经营。
此外,监管部门还要出台举报奖励机制,鼓励消费者对餐饮商家“霸王收费”行为进行检举揭发,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切忌“装哑巴”,任凭餐饮商家“想收就收”,助长无良商家“霸王收费”的嚣张气焰。
别让“餐具费”沦为“霸王费”。只要监管“站出来”,做到严督查、严处罚、严教育,再辅以鼓励举报,就一定能有效遏制餐饮商家“霸王收费”的消费侵权行为,从而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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