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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商家的“最之醉”当摈弃

2016-02-23 15:37:58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冈本原以为自己生产的避孕套被吉尼斯世界纪录认证为“薄度纪录保持者”,就可以从此“最”霸世界了。谁料,“最成绩”只属于过去。不假,虽然冈...

  作者:李强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去年4月,广州大明联合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把日本冈本株式会社等4公司告上法院,指对方使用“世界最薄”的虚假宣传。近日,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对该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冈本株式会社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冈本株式会社停止销售带有“薄度纪录保持者”标识的冈本避孕套并向大明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元。判决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2月23日《广州日报》)

  冈本原以为自己生产的避孕套被吉尼斯世界纪录认证为“薄度纪录保持者”,就可以从此“最”霸世界了。谁料,“最成绩”只属于过去。不假,虽然冈本避孕套曾在2012年3月被吉尼斯世界纪录认证为“薄度纪录保持者”,但随后该纪录被大明公司避孕套于2013年12月2日打破。既然都有新记录保持者了,冈本还凭什么称“最”,真是让人醉了。

  同理,即使大明公司成为继冈本之后的“薄度纪录保持者”,但那也属于2013年的事。时隔几年后,又会不会有后来者居上,夺了他们的“世界最薄”记录,还真难说。所以,对任何企业来说,别说自己凭空在那里想当然的称 “最”,即使取得所谓的“世界之最”,也莫轻易用“最”,正所谓强中更有强中手,世间万事万物永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其实,商家用“最”,还远不止同行答不答应、消费者答不答应的问题。根本还在于法律允不允许的问题。广告法明文规定,禁用“最佳、最好、最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等极限用语。足见,中国的法律压根不允许企业和商家在那里打“最”牌。

  如果连法律和道理都难改变一些企业和商家的“最之醉”,那么还有经济账呢?“涉及虚假宣传,严重的可能被罚款20万元。”正因为如此,已经有不法分子盯上涉嫌虚假宣传的商家,不乏有人借着新《广告法》敲诈勒索商家。2月23日《钱江晚报》一篇报道说,因为网店广告有“最”字 ,甚至要求赔偿私了的顾客一个接一个。试问,如果商家都能按规定不使用极限用语,腰杆挺直经营,谁敢找他们的岔,他们又何至于低三下四,面对明摆着的勒索却愿意花钱私了。真是何苦呢?

  这不,哪一点都在警示:商家用“最”须谨慎,“最之醉”当摈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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